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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价款评估实践中的问题(吉林)

文档格式:PPT| 62 页|大小 573.50KB|2024-12-10 发布|举报 |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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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矿业权价款评估实践中的若干问题,,,——《矿业权评估准则》学习体会,刘忠珍,,,,主要内容,一、,对《矿业权评估准则》适用性的认识,二、评估报告类型,,三、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查,五、,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六、,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应用,七、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八、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十、评估师面临的风险,十一、 矿业权评估相关的其他问题,2010年7月,,,,声 明,,,下面所谈的一切均是本人的观点,不代,,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或其他单位文责自负!,,,一、,对《矿业权评估准则》适用性的认识(1),,“矿业权评估准则”是矿业权评估师和所有从业人员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的行为规范,,“矿业权评估准则”是新生事物,存在不足之处实属难免,,“矿业权评估准则”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制定原则是“动态”和“开放”,,,,,一、,对《矿业权评估准则》适用性的认识(2),对待《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态度,,对已成熟、完善的部分,坚决遵照执行,,对有争论的部分,求同存异,继续探索,最终达成共识,通过准则的修订固定下来,共同遵守,,对明显不甚合理的部分,积极向协会相关部门反映,在工作中探索改进,,根据评估实践的发展,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探索、发展、制定新的准则,,,,,二、评估报告类型(1),,评估报告的两种类型,矿业权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咨询报告,,进一步明确评估报告类型的意义,,,,,二、评估报告类型(2),矿业权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是指基于委托关系,矿业权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按照国家矿业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根据特定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评估程序,运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对约定评估矿业权在一定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提供专业意见的服务行为和过程 。

    据此形成矿业权评估报告即,矿业权评估报告,,是指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矿业权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二、评估报告类型(3),矿业权评估咨询报告,矿业权价值咨询业务,是指矿业权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对矿业权价值进行了解的业务评估程序受到一定限制,且所受限制对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在评估报告出具前未能排除或未能完全排除限制,可以将该业务视同于矿业权价值咨询业务上述两种情况应出具限制使用性质的矿业权评估咨询报告二、评估报告类型(4),明确评估报告类型的意义,,明确不同类型报告的使用限制,特别是:矿业权评估咨询报告的仅供委托方和报告使用者了解矿业权价值,不能用于产权交易、工商登记、融资等用途针对不同类型的报告,其披露内容和注意事项有所不同,不同类型的报告,评估机构所面对的风险不同明确评估报告的类型,有利于评估机构规避风险《准则》中对评估报告类型的划分既拓阔了评估机构的业务领域,也是对评估机构的保护三、评估报告的合规性(1),,评估报告合规性标准:国土资发〔2008〕182号 文中“十四条”,,规范评估报告的要点(王生龙先生),,,,,三、评估报告的合规性(2),国土资发〔2008〕182号 文中“十四条”,1.报告的评估对象与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载明的或划定矿 区范围批复的及矿业权评估合同书中约定的评估对象的名称、范围一致。

    2.评估目的表述准确3.评估报告提交人与矿业权评估合同书中约定的受委托人一致4.矿业权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在该机构注册并负责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师签字和评估机构印章清晰5.评估基准日表述正确6.评估依据列述全面、准确7.以往矿业权评估史(包括评估时间、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机构和评估结果等)表述清楚三、评估报告的合规性(3),国土资发〔2008〕182号 文中“十四条”,8.现场核实考察和市场调查情况陈述清楚,主要包括核实的时间、地点、人员及陪同人员、内容及核实基本情况如果没有进行现场核实考察的,需说明理由9.评估对象的地质勘查和开发史陈述清楚,包括时间、工作内容、成果等10.评估方法及参数的选取符合现行的评估准则及规定,并有选择理由的论述所选择的评估方法或参数选取不在现行的评估准则及规定中的,陈述了依据和理由引用其他成果的,要评述对该成果的采信程度,同时附有相关材料11.有开发利用方案合理性与否的评述,对开发利用方案涉及必要参数做出调整时,要做出说明12.评估结论明确13.评估报告书写格式符合现行评估准则及规定,附件、附表、附图齐全、清晰14.评估人员的专业和实际工作经验必须能胜任该评估项目。

    三、评估报告的合规性(4),规范评估报告的要点(王生龙先生),,1、合规性,(1)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评估准则、指南、指导意见2)所有表述、格式、内容必须合规3)履行完整、必要的评估程序2、依据的全面、时效性,(1)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评估准则、指南、指导意见,(2)取价依据(市场价格、定额、费用标准等),(3)产权依据(各种合法、真实的权属证明文件)(有时侯也是取价依据),3、评估方法的合理性,(1)选择方法的依据(准则、企业现状、价值类型、资料可得性),(2)方法公式或模型的正确性,(3)参数定义的准确性、取值的正确性等,,,,三、评估报告的合规性(5),规范评估报告的要点(王生龙先生),,4、评估错误,,(1)计算错误;(公式计算、合计汇总),,(2)判断错误;(定性判断依据不足、依据与结果矛盾),,(3)表述错误;(专业名词的表述不科学),,(4)逻辑关系:(因、果矛盾),,,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查(1),评估报告的评审,,评审专家,,评估报告修改原则,,评估机构态度,,,,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查(2),评估报告的评审,会审,,,,函审,,,,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查(3),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包括:,评估管理人员,地质技术人员,采选矿技术人员,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或审查人员,评估师或有经验的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其他人员,,,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查(4),评审专家,,评估师作为评审专家不应存在的误区:,,提不出意见代表没有水平,,不按专家意见修改就是不尊重专家,,,,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查(5),评估报告修改原则,,修改原则,:,,尊重专家意见不唯专家意见,,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和意见,,,,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查(6),评估机构态度,坚持修改原则,,,总结经验教训,,,误区:专家意见必须修改,不论合理与否,,,五、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1),提出该问题的原因,,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对“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的理解,,对选择评估方法原则的看法,,,,,五、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2),,提出该问题的原因:,目前矿业权评估时,很多人,既包括评估管理部门也包括评估人员不加区别将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限定为评估计算年限不能超过“五年”,否则就要改变评估方法。

    五、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3),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为三种情况,1)适用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的、且不具备采用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的采矿权评估2)适用于服务年限较短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3)适用于资源接近枯竭的大中型矿山,其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采矿权评估五、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4),对“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的理解,第一种情况,,即“双小矿山”,如果不具备采用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即可以采用收入权益法,且不受年限限制这也是我在此要强调的一点,第二种情况,,出现了“年限问题”,此处的“服务年限较短”具体到评估实践应该如何掌握?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已明确,此处“较短服务年限”为不超过五年,也有的认为不超过十年或十一、十二年也可第三种情况比较明确,,可能有时会出现5年多一点的情况,应该也属于该适用范围五、收入权益法的适用范围(5),,对选择评估方法原则的看法,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与评估方法是“因”“果”关系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是“因”,评估方法是“果”,即确定采用什么评估方法,不是根据该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而是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评估资料的齐备情况而确定评估方法的。

    因此,任何评估项目在确定评估方法时,都应遵循这种“因”“果”关系不能犯教条主义错误供讨论,收入权益法能否应用于特殊情况下的探矿权评估:,1、评估计算年限很短、管理部门又要求采用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情况;,2、现有采矿权范围深部、外围的探矿权,又需要或有要求采用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情况;,3、其他,,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采用“收入权益法”计算“基础价值”有先例,,,,六、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应用(1),,,《准则》中的“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提出该问题的原因,,探讨“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的估算方法,,,,,,,六、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应用(2),《准则》中的“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1 一般原理,在收集国内地质勘查相关统计资料、矿产资源储量动态信息、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地质信息报告、招、拍、挂公开披露的地质资料、公开市场类似矿业权交易情况信息、有关部门和组织发布或矿业权评估师掌握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从而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2 应用的前提条件,2.1 勘查区应做过相关的研究工作,并以其成果为基础;,2.2 勘查区地质矿产特征能够得到充分了解;,2.3 具备可以分析影响该评估对象价值的资料。

    六、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应用(3),《准则》中的“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3 计算公式,P,=,S,×,Pa1,式中:,P,——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S,——评估对象勘查区面积,Pa1,——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4 适用范围,通常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探矿权价值评估六、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应用(4),《准则》中的“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6 运用中需注意的问题,6.1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应为该区域,所有矿产资源,所反映的综合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6.2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应按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外部建设条件划分区域六、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应用(5),提出该问题的原因:,,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的确定方法无明确规定;,,计算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所应用的资料是以该区域所有矿产资源为基础,还是以评估对象的目标矿种为基础?,,,,,六、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应用(6),探讨“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的估算方法:,,以目标矿种为估算基础;,以目标矿种为估算基础,再结合评估对象 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以全部矿种为估算基础,然后按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外部建设条件划分区域确定一定的调整系数;,……,,,,,七、评估基准日的确定(1),准则中的规定:,,1 评估基准日一般应是现在时点,特殊业务时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2 确定评估基准日,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1)评估目的及对应经济行为其他专业评估的基准日2)法律法规、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3)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或交易结算日);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4)评估所需资料的可取得性、使用的方便性以及财务会计的结算制度;同时有利于合理选择评估参数七、评估基准日的确定(2),《矿业权评估指南》或以往价款评估时确定评估基准日应注意的:,,距离委托日不超过两个月,,评估报告提交备案日与基准日不超过六个月,,,七、评估基准日的确定(3),目前仍应注意的问题,,,评估报告提交备案日与基准日不超过六个月,,,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对应,,,,,八、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评估基准日为现在时点,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法律法规、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追溯评估时: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仅对本次评估基准日和当次评估目的有效供讨论,追溯评估,即评估基准日是过去的时点时,评估参数如何选取?这不仅是操作性问题,也是理论性问题1、采用过去时点时的评估准则、方法,各评估参数如成本、价格等均为那时的标准;,2、采用评估工作现时的评估准则、方法,但各评估参数如成本、价格等均为那时的标准;,3、采用评估工作现时的评估准则、方法,各评估参数如成本、价格等的选取在那时标准的基础上考虑自基准日至目前评估工作日的发展变动趋势而确定;,4、其他,,,,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1),矿业权评估实践中,一些评估参数的具体选取方法或处理方式尚无明确、统一的规定,这种现象本来应属于矿业权评估中的正常情况,但目前由于在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评审备案出现了不同意见,有必要在此一谈:,生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对于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机器设备中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2) 生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一、生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即,“现金流量表”中“固定资产投资”列示的是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还是账面净值问题。

    二、相关规定,《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中明确评估采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可以用评估基准日企业已形成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在建工程净值”《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中对评估采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规定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值”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3) 生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三、实际做法,,实际操作中对于生产矿山,评估采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既有采用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的;也有采用账面净值的四、结论,,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即可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4),,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目前 ,对于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有两种方式:,,,,,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5),,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评估委托人:,,,,,,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序号,项目名称,合计,生产期,,,,,,,,,2010,√,,2011,2012,2013,2014,一,现金流入量,,,,,,,,二,现金流出量,,,,,,,,1,后续地质勘查投资,0.00,,,,,,,2,固定资产投资,√,1869.87,1869.87,,,,,,3,更新改造资金,,,,,,,,4,流动资金,√,373.97,373.97,,,,,,5,经营成本,23898.60,796.62,,796.62,796.62,796.62,796.62,6,销售税金及附加,1062.60,36.70,,36.70,36.70,36.70,36.70,7,企业所得税,2610.46,83.64,,83.64,83.64,83.64,83.64,,小计,33327.26,3160.80,,916.96,916.96,916.96,916.96,三,净现金流量,8373.95,-1828.80,,415.04,415.04,415.04,415.04,四,折现系数(r=8%),,√,0.9259,,0.8573,0.7938,0.7350,0.6806,五,净现金流量现值,,-1693.34,,355.83,329.47,305.06,282.47,六,采矿权评估价值,,,,,,,,,,,,,,,,,,,,,,,,,,,,,,,,,,,,,,,,,,,,,,,,,,,,,,,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6),,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现金流量表,,,评估委托人:,,,,,,,,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序号,项目名称,合计,评估基准日,√,,生产期,,,,,,,,,,,,2010,,2011,2012,2013,2014,2015,一,现金流入量,,,,,,,,,,,二,现金流出量,,,,,,,,,,,1,后续地质勘查投资,0.00,,,,,,,,,,2,固定资产投资,√,1869.87,1869.87,,,,,,,,,,3,更新改造资金,3511.76,,,,,,,,,1101.39,4,流动资金,√,373.00,373.00,,,,,,,,,,5,经营成本,21508.74,,,796.62,,796.62,796.62,796.62,796.62,796.62,6,销售税金及附加,952.50,,,36.70,,36.70,36.70,36.70,36.70,23.90,7,企业所得税,2348.13,,,83.64,,83.64,83.64,83.64,83.64,87.16,,小计,28695.10,2242.87,,1290.94,,916.96,916.96,916.96,916.96,2009.07,三,净现金流量,9010.11,,,41.06,,415.04,415.04,415.04,415.04,-461.97,四,折现系数(r=8%),,√,1.00,,,0.9259,,0.8573,0.7938,0.7350,0.6806,0.6302,五,净现金流量现值,,,,38.02,,355.83,329.47,305.06,282.47,-291.12,六,采矿权评估价值,#REF!,,,,,,,,,,,,,,,,,,,,,,,,,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7),,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对生产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是在基准日当年,参与折现,还是另设一个“零年”问题,也许是理论问题,也许是习惯问题,如果是理论问题,我没发言权,因为我没有从理论上研究或探讨过该问题,如果是习惯问题,我可以举例说明:2007年出版的由张延庆处长主编、刘和发先生副主编的,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的公告》编辑的《矿业权评估案例选编》中,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时在“现金流量表”上是将固定资产投资放在基准日当年,而不是另设一个“零年”。

    结论:在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或理论指导下,各种做法求同存异,和睦共处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8),机器设备中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9),机器设备中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2009年评估实践中,在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过程中,对于企业2009年以前已形成的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不做抵扣处理,对2009年1月1日以后企业的更新资金投入中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抵扣处理。

    即对生产矿山的机器设备要按照2008年12月31日前后分两部分作不同的处理:分别计算折旧和分别更新,问题:分别处理的时间问题 目前在“现金流量表”中对“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的处理:,,,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10) 机器设备中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项目名称,合计,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12069.56,回收固定资产净残(余)值,56.13,回收流动资金,19.20,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90.35,小计,12235.23,现金流出量,,后续地质勘查投资,0.00,固定资产投资,240.00,更新改造资金(按含税值更新),√,447.27,√,流动资金,19.20,经营成本,8496.64,销售税金及附加,2432.33,企业所得税,144.69,小计,11780.14,项目名称,合计,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12069.56,回收固定资产净残(余)值,56.13,回收流动资金,19.20,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0,√,小计,12235.23,现金流出量,,后续地质勘查投资,0.00,固定资产投资,240.00,更新改造资金(按不含税值更新),√,382.28,√,流动资金,19.20,经营成本,8496.64,销售税金及附加,2432.33,企业所得税,144.69,小计,11780.14,,,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11) 机器设备中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结论:,对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置的机器设备如何处理涉及的增值税问题,在矿评协出台相应的操作规范前,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评估机构的观点或做法即可。

    现金流量表中“更新改造资金”是否含增值税,也应是在评估报告中明确即可十、评估师面临的风险(1),,1、评估行业固有的风险,,2、外部环境带来的风险,,(根据中评协副秘书长杨松堂先生的讲座整理),,,,,十、评估师面临的风险(2),评估行业固有的风险:,评估理论基础薄弱,评估方法有限,评估对象多样性,评估结果的咨询性与评估报告使用者对评估结论过度依赖的矛盾,评估的客观、公正性要求与主观性很高的职业特点的矛盾,团队执业带来的风险,评估机构内部问题:评估成本、评估手段、评估时间限制等,客户实力差异带来的风险,委托方的评估资料风险,,,十、评估师面临的风险(3),,外部环境带来的风险:,,客户的多样需求及其行为的不规范,,政府行为的规范程度,,评估准则的法律效力,,评估机构之间的竞争,,缺乏职业责任鉴定机制,,社会公众对评估行业认知上的偏差,,,,,十一、 矿业权评估相关的其他问题(1),,价款评估与非价款评估,,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评估结果的差异原因,,,,,,十一、 矿业权评估相关的其他问题(2),一、价款评估与非价款评估,,生效条件不同:价款评估报告须经备案后使用,非价款评估不须如此;,,评估参数选择规定不同:价款评估有专门的规范。

    关键参数确定方式有差异:如生产规模、销售价格、评估计算年限、折现率等,,,十一、 矿业权评估相关的其他问题(3),二、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1、一般而言,评估结果与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是常态,二者一致则是非常态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 00001-2008):,2、矿业权评估结果是基于一般市场条件,由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对矿业权在特定交易目的、确定时点的价值估计数额,质、量均不等同于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实际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对矿业权交换价值认可的结果矿业权评估结论不得作为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的保证3、在特殊方式交易条件下(如拍卖、招标)成交的矿业权,其成交价格直接取决于参与竞买人和投标人的数量、交易环境、购买动机等特定因素通常,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能预知并设定这些因素,成交价格与矿业权评估结果并不必然等同十一、 矿业权评估相关的其他问题(4),同一项目、同一时间评估结果的差异性,三、同一项目、同一时间评估结果的差异性,(同一项目、评估时间不同,其评估结果无可比性),第一种情形:,评估目的不同形成的差异:,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 00001-2008)“2.9 本准则所指矿业权评估目的,是为满足特定经济行为的需要,而为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通常情况下,同一矿业权在同一基准日,不同的经济行为其矿业权评估结果并不必然等同”,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评估目的不同,同一评估方法下评估参数的选取原则是不同的,从而造成评估结果的差异十一、 矿业权评估相关的其他问题(5),同一项目、同一时间评估结果的差异性,第二种情形:,评估假设不同形成的差异:,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 00001-2008)“2.11 矿业权评估特定假设,是对矿业权实物载体、法律、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信息作出的用于评估的前提特定假设直接与具体评估结论对应,不同的特定假设,评估结论不同如生产规模、开采方式、价格走势、经营管理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十一、 矿业权评估相关的其他问题(6),同一项目、同一时间评估结果的差异性,第三种情形:,不同评估机构评估的差异性,,1、上述两种情形造成的差异,2、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1)主观原因,评估师对委托人、评估对象本身的判断不同:企业的发展潜力、现行经营管理水平、找矿前景、矿产资源赋存状态、品位、品级、选冶性能等;,评估师对矿业市场状况的判断不同:国内、国际市场供需情况等,评估师对国家、地方政府的宏观、微观政策的认识与判断不同:政策导向、投资环境等;,评估师对评估指南、评估准则的理解差异。

    2)客观原因,同一项目名称,但开采标高、范围、生产规模等影响评估结论的指标已发生变化,,,,,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总结,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同一评估对象),1、评估目的,2、评估假设,3、评估基准日,4、评估方法:不同途径的评估方法影响很大,且很多情况下不可比,5、评估参数,前面介绍的各参数均是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相同资源储量下:,生产规模、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成为关键因素;金属矿产的品位、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等采选性能指标影响是巨大的6、评估师的职业判断:对价格、成本趋势的判断、折现率的确定等7、评估所需资料的完备程度,影响到评估方法的选择和对评估参数的分析,进而影响评估结果8、评估计算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0年期限、评估计算的年限总 结,,避免矿业权评估的教条化,,避免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八股”化、反对单纯简单化,,求同存异,继续探索,共同发展,,,,,谢 谢!,,,,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 BY FAITH I BY FAITH,内容总结,矿业权价款评估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矿业权评估准则》学习体会。

    下面所谈的一切均是本人的观点,不代3)参数定义的准确性、取值的正确性等定性判断依据不足、依据与结果矛盾)3)适用于资源接近枯竭的大中型矿山,其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采矿权评估S ——评估对象勘查区面积Pa1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6.1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应为该区域所有矿产资源所反映的综合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6.2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应按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外部建设条件划分区域以全部矿种为估算基础,然后按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外部建设条件划分区域确定一定的调整系数1 评估基准日一般应是现在时点,特殊业务时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3) 生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九、几个具体的操作性问题(7) 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摆放位置问题:分别处理的时间问题谢谢观看/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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