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了在事故中切实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建设部《关于开展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特制定事故应急对策一、总目标与基本任务1、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尽可能予以消除或减少危害2、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二、基本要求1、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分等级,预先制定相应的预案2、预案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统筹等安排,根据实际条件制定预案3、各级应急组织职责明确,通力协作4、预案要定期演习和复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和修正5、应急队伍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胜任工作任务6、配备相应器材三、应急组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治组、后勤服务组、保安组、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四、各组织的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第一时间内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求援和报告2、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扩大3、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理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饮食供应5、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救援组的工作,保护现场,疏散人员6、物资保障组职责:服从救援小组指挥,配合后勤服务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为实施救援工作提供相应钱财、设备、设施、仪器、材料及生活用品7、事故善后处理组职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交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报告;组织内部教育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预防措施等,组织恢复生产;对抢救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物资清偿和恢复,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伤员的后期治疗、救助,对事故责任和责任人进行认定和处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五、救援器材准备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医药箱等2、抢救工具:常备工具和就地取材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等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5、交通工具:常备一辆值班车6、灭火器材:砂、灭火器等六、通讯联络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上级主管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长及办公室主任电话号码、安全监督部门的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
七、事故报告工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及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人员外,应按事故情况,轻伤事故在12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安全部或工会;重伤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企业领导;死亡事故尤其是死亡3人以上事故除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外,应立即报告安全局、政府及卫生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八、措施详见各类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