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监督实施细则1 目的1 目的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条例 文件精神,为贯彻国家“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加强内蒙古电厂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特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2 适用范围2.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内蒙古电厂节能技术监督及管理工作3 组织机构及职责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设立公司节能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在安全监察部设节能技术监督专责,各部门成立节能技术监督小组,班组设节能员,建立健全企业的三级节能网,开展企业节能技术监督管理3.2 公司节能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3.2.1 负责贯彻上级的节能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3.2.2 组织制定和审查企业的节能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3.2.3 组织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能耗定额,并确保在年度工作中完成3.2.4 协调本公司相关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32.5 组织本公司的节能竞赛、节能宣传教育及技术培训3.2.6 组织召开节能分析例会,总结交流监督经验,分析节能效果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2.7 对全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节能技术监督3.2.8 当能耗异常波动时,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3.2.9 及时上报节能报表、分析和总结材料3.2.10 负责本公司相关计量装置的计量监督3.2.11 监督节能奖励办法的执行情况,表彰和奖励对节能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3.3 节能监督专责职责:3.3.1 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节能监督与管理的日常工作3.3.2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全公司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项目措施,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3.3.3 对公司内各部门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针对能耗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节能改进意见和措施3.3.4 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节能意识3.3.5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审定全公司节能奖金的分配办法和方案3.3.6 分析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报道节能动态,参加省电力系统节能工作学习和交流3.3.7 参与公司扩建和节能工程的评定和验收,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节能领导小组3.3.8 开展燃料监督与管理,参加由计划经营部组织的月底盘煤工作3.3.9 参与和监督轨道衡、电子皮带秤、水、电、油等重要计量表计的校验,保证计量装置经常处于设计精度下运行3.3.10 及时做好节能总结,于月底前进行上一年度节能总结,月底前进行上半年度节能总结,并上报中电投分公司及省电力试验研究院。
3.4 节能监督专责定期工作3.4.1 能耗指标报电监办3.4.2 环保报表报经营部3.4.3 节能技术监督报表报试验院3.4.4 生产运营指标报表报河南分司 3.4.5 每天对生产系统指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处理3.4.6 每周对生产系统画面进行截图,并配合发电运行部进行指标分析,分析报告报相关领导3.4.7 月度安全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河南公司调度室3.4.8 运行指标监控与分析报告报刘正强3.4.9 月度燃油考核报告报生技部主任3.4.10 月度经济分析材料报经营部 3.4.11 定期参加皮带称校验3.4.12 月底参加煤场盘煤3.4.13 年中配合技术中心进行两台炉效率、空预器漏风、制粉系统单耗试验3.4.14 在机组有大修时,配合技术中心做好大修前后机组性能试验 4 节能管理 4 节能管理 4.1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 7 月前制定本部门下年度的节能计划,每年月前写出上半年的节能总结,月前写出本年度的节能总结,并及时交给安全监察部节能专工,以便汇总上报对上年度节能项目完成率要达 9以上4.2 充分发挥节能网的作用,逐项落实节能规划和计划,并将各项目指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值、班组和岗位,认真开展小指标统计、分析,以小指标保证大指标的完成。
4.3 供电煤耗应按正平衡法计算,反平衡法分析平时供电煤耗的计算以电子皮带秤煤量为依据,月底根据煤场盘点进行调整,正反平衡误差不应大于 1.5%4.4 对能源计量装置的选型、精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能满足能源定额管理的要求,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制度4.5 有关能源消耗的各种原始记录、台帐要齐全准确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能源消耗月报和火电机组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季报4.6 在能源使用上应将非生产用能与生产用能严格分开(其管理制度另定)非生产用能的审批由安全监察部负责4.7 抓好各级人员培训一方面要增强节能意识;另一方面要消化吸收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5 燃料监督与管理 5 燃料监督与管理 5.1 燃料采购量与燃料进厂量、耗用量和存量的统计燃料的保管和混配煤方案的确定5.2 燃料质量的检验应以入厂化验与入炉化验对比分析为基础,采用加权平均的统计办法,入厂煤与入炉煤低位发热量相差不得大于80 千卡/千克5.3 煤场管理 5.3.1 对螺旋卸煤装置要加强维护正常使用,保证煤的接卸,避免压车和保证锅炉燃煤的正常需要5.3.2 对来煤要按煤质优劣分堆,根据气候及煤堆温度情况进行喷水,防止煤尘飞扬和煤堆自燃。
5.3.3 煤场取煤时一般原则为“先堆先用”,煤场存煤堆放时间:冬季不得超过天,夏季不得超过天5.3.4 煤场一般周期性贮备,按电力部颁发的燃料管理办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最低限为 15 天,约 3 万吨煤,轻油约 300 吨5.3.5 煤场定期盘点,盘点采用正平衡计算消耗量5.3.6 储煤场内的大块煤、石块、铁器等杂物必须定点堆放定期清理、平台上无积水、积煤,防洪沟内应畅通,无积煤杂物堵塞,以保持煤场整洁5.4 守好燃料入炉关要维护好输煤系统及其设备,确保除铁器、碎煤机和滚筒筛等正常投用,减少“四块”进入煤仓,提高制粉系统安全性;燃料部指派专人负责搞好配煤工作,为压缩锅炉燃油创造条件5.5 搞好燃料的计量工作要正常投用原煤自动取料装置,以保证入炉煤采样的需要,对入炉煤每班进行一次工业分析;要经常用标准煤样对热量仪进行校核或抽样送中试所复核,比较结果,如有误差,应查明原因加以消除;对电子皮带秤要建立校验制度6 运行管理6 运行管理6.1 每月应由运行副总主持召开一次运行与节能分析会将安全生产、发电量、供电煤耗、公司用电率等大指标和高加投入率、给水温度、真空严密性、主汽温度,再热气温、排烟温度,飞灰可燃物、锅炉漏风率等小指标列入分析内容。
6.2 加强机组运行工况的监视,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操作,努力使运行参数达到设计值;要搞好主辅机的经济调度,为降低供电煤耗作出贡献6.3 运行人员要根据来煤,做好锅炉燃烧调整要经常观察炉内燃烧情况,调整风量和配风方式,并搞好磨煤机折向门调整以降低飞灰可燃物和助燃油量6.4 要按规定对锅炉炉膛、过热器、空预器等进行吹灰,使锅炉受热面处于清洁状况下运行6.5 每月要进行一次汽机真空严密性试验,要求真空下降速度小于 400Pa/min(3mmHg/min);要正常投用胶球清洗装置,收球率大于90%;要保持高加投入率大于 95%,消除旁路泄漏,使给水温度达到与负荷相对应的数值;要合理降低排污率,做好汽水工质和热量的回收工作,汽水损失率应小于 1.5%,如达不到上述数值,应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采取措施6.6 加强热力试验监督,定期进行锅炉效率、空预器漏风率,大修前后汽机热耗等试验有关热力试验的管理要求见热力设备试验管理制度6.7 加强化学监督,搞好水处理工作严格执行锅炉排污制度,防止锅炉、凝汽器、加热器等受热面以及汽机通流部分发生腐蚀、结垢和积盐;每月对生产用水情况进行统计分析7 检修管理 7 检修管理 7.1 搞好设备检修和设备维护。
要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定检和设备维护工作;按巡回检查制度,加强对设备巡检,通过检修及日常维护消除“七漏”(漏汽、漏水、漏油、漏风、漏粉、漏煤、漏热),阀门及结合面的泄漏率应低于 0.3%,锅炉本体漏风应小于 5%,除尘器漏风应小于 5%,使设备长期保持健康状态,并实现无泄漏7.2 利用定修机会,彻底清理锅炉受热面、空预器、汽机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热器等设备,以提高热效率,同时要调整好空预器密封间隙,使之漏风率小于7.3 保持热力设备、管道及阀门的保温完好保温效果的检测应列入大修竣工验收项目当年没有大修任务的设备也必须检测一次,要求保温层表面与周围环境之温差不超过7.4 要充分发挥设备技术优势,提高热工仪表和自动装置的投入率和准确率,热工自动调节装置的投入率应大于对主要的运行表计至少每次定修进行一次校验对影响热经济分析的表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校验,对入厂煤秤、入炉皮带秤、锅炉氧量表,要按其校验制度定期校验7.5 要搞好计算机调试和维护,充分利用性能计算,热力性能监视器和运行指标打印等功能,为运行分析、调整提供依据7.6 针对运行设备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应用先进技术,挖掘节能潜力,使设备更趋完善,效率处于先进水平。
8 节能奖励 8 节能奖励 8.1 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工作的考核及奖惩制度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并同部门年度评奖等活动挂钩8.2 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长期不能完成节能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8.3 对效益显著的节能项目,实行节能单项奖8.4 制定节能考核与奖励办法,完善节能考核管理制度,用好节能奖金节能奖金主要发给直接从事节煤、节水、节油、节电的单位和个人,要防止平均主义应预留节能奖总额 30-40%作为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的基金和开展小指标竞赛奖励基金9 检查与考核9 检查与考核9.1 随河南省电力试验院半年和年终的检查统一进行检查9.2 根据检查结果、季度总结和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底评比考核10 附则10.1 本细则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10.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