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认真磋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投资公司联系并安排 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款金额由银行或投资公司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 ,乙方接受委托二、甲方职责:1、提供借款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按时支付相应费用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即视为贷款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1、贷款利息及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其它合理收费(详见甲方与金融机构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其他费用 异地信贷调查所产生的差旅费 3、居间服务为 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五 ,甲方须在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之日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费用支付方式:1、银行贷款a.企业贷款资料已完成支行审批正式报至省行审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5%(不超过五万元);b.贷款审批通过并签定贷款合同付至居间服务费的50%;c.银行放贷前服务费用全部付清2、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后,居间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六、违约责任:1、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撤消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在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十万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帐号,每延迟一天甲方按贷款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原因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七、其它: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动终止;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密;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