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市区公共交通车站并购合同甲方(以下简称“并购方”):乙方(“被并购方”):鉴于甲方拟对乙方所持有的市区公共交通车站进行并购,双方为明确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是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并购标的1.1 乙方拥有并运营的市区公共交通车站,包括车站设施、土地使用权、车站运营权等相关权益二、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并购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双方确认此价格为最终并购价格2.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并购价格:(1)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作为首付款;(2)剩余并购价格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三、并购过渡期3.1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并购过渡期3.2 在过渡期内,乙方应保证车站的正常运营,并协助甲方完成并购相关的手续四、职工安置4.1 乙方现有的车站工作人员,甲方应予以接收,并按照甲方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安置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职工名单、工资待遇、社保缴纳等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进行安置五、资产及负债转移5.1 乙方应将车站的资产及负债转移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站设施、土地使用权、车站运营权等相关权益。
5.2 乙方应在过渡期内向甲方提供资产及负债的详细清单,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予以接收六、合同生效及终止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6.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6.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七、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并购价格的____%7.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约定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并购方):(盖章)乙方(被并购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