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4,月,1,日公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九条,第一章 总则,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章 总则,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接前页),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