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职工奖惩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办学效益、严肃校纪,形成良好的教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一、奖励制度(一)学期综合考核奖 按每学期末对教职工履行职责考核的结果,发给相应的奖金,考核结果获“优秀”的教职工奖励 250 元(比例占总人数的 20%)全学期能履行职责的教职工奖励 200 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奖二)单项奖 1、班主任工作奖(1)考核奖: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见“班主任工作条例”,设奖面为班主任数的 50%等第比例由实际考核情况确定奖额为:一等奖 150 元;二等奖 120 元;三等奖 70 元2)荣誉奖:所任班级(团支部)获奖,给予班主任个人嘉奖,以学年度为单位,见下表等级、类别校级区级市级班集体100 元200 元300 元团支部50 元100 元150 元 2、教研组长工作奖教研组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见“教研组长工作规范及考核奖励办法”第二十条奖额为:一等奖 150 元;二等奖 120 元;三等奖 70 元3、教学成果奖对教师的教学成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见教学工作规范与考核奖惩条例 第二十六第二十九条。
设奖面为参加评价教师人数的 50%取整等第比例由实际情况而定奖额为:一等奖 150 元;二等奖 120 元;三等奖 70 元4、教育教学科研奖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可获此奖,每学年发放一次奖励方法为:(1)市、区教育学会科研论文评定的年度,获相对最高等第者为一等奖、其余下推二、三等奖2)校内科研论文由督导室评审推荐,校编会计讨论、校长批准即可获奖奖额:一等奖 150 元;二等奖 120 元;三等奖 70 元5、文明组室奖 按每学年学校文明组室及文明教工评比结果,发给相应的奖金奖额为:(1)市文明组室奖 100 元/人;(2)区文明组室奖 50 元/人;(3)校文明组室奖 20 元/人;(4)文明教职工 30 元/人6、先进个人奖:每二年一次被评为校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可获奖学金 150 元三)全勤奖 1、月全勤奖 经考核当月无缺勤(每月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累计不超过 4小时作无缺勤)的教职工发给月全勤奖 40 元病事假一天(包括月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累计 4-8 小时)减半发给超过一天全部扣除2、学年全勤奖 全学年中每月均获月全勤奖者,发给学年全勤奖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