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其它小学文档
搜柄,搜必应! 快速导航 | 使用教程

临床药学及药学相关制度 小学其它科目课件教案 教科版

文档格式:DOC| 23 页|大小 126.50KB|2022-04-25 发布|举报 | 版权申诉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页未读,继续阅读>>
1 / 2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 版权提示
  • 文本预览
  • 常见问题
  • 临床药学及药学相关制度临床药学临床药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它是以病人为对象,运用祖国医药、现代医药理论和技术,密切结合临床,使药物在体内充分发挥作用,临床药学的核心问题是解决临床药效,确保病人用药平安与合理临床药学的工作内容是:协助医师正确选择和应用药物治疗;深入临床参与合理用药;治疗药物监测;药物不良反响监测;药学情报;药物互相作用和配伍研究;临床药代动力学和生物利用度的研究;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一、 药物分类管理法我国于1999年7月公布了?处方用药与非处方用药分类管理暂行方法?和?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第一批〕?,它以法规和专业的理论对药物分类加以论述和界定,实现了我国医药管理事业上的又一次飞跃,标志着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正在建立,为保证全民享有健康保障、合理分配医药资源、减轻国家经济负担作出了奉献非处方药是相对于处方药的一个名称,简称OTC药品,是不用医师诊断和开处方,由消费者根据自觉病症自行到药店、市场柜台去购置的药品,亦可在正规药房中自选我国第一批非处方药西药为23类165个品种,中成药160各品种〔每个中、西药品种均含有不同剂型〕二、 药物互相作用药物相互作用,广义地讲应当包括药物在体外和体内的物理化学和药理的配合变化。

    多种药物合并应用时,由于它们的相互作用,可使药效加强或副作用减轻,也可使药效减弱或出现不应有的毒、副作用体内的药物互相作用主要指药物的药理作用由于同时或前后〔短时间隔〕应用其他药物〔或食物〕所改变,如引起药物作用加强或减弱、毒性增加或减小等一) 药动学的相互作用指一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为其他药物所改变1. 改变胃肠道的吸收 〔1〕胃肠道的酸碱度:大多数药物为弱有机酸或有机酸弱酸性药物如阿司匹林、呋喃呾啶、保泰松等,在胃内酸性环境中吸收较好,不宜与碳酸氢根等碱性药物同服;反之,弱碱性药物如氨茶碱、安替比林等在碱性环境中易于吸收,与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同服可增强其吸收但近年来认为阿司匹林〔粉剂或片剂〕的吸收,溶解度比解离度的影响更大〔2〕改变胃肠运动功能:胃排空时间随胃的固有运动强度而变化在胃迅速吸收的药物,通过减慢胃排空速率,延长在胃内的滞留时间有利于增加吸收,反之那么减少吸收,如阿托品类能延缓胃的排空,使主要在肠道吸收的药物吸收减慢,作用延缓〔3〕改变肠的吸收功能:对氢基水杨酸能引起肠吸收障碍,与利福平合用时,使后者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长期使用苯妥英钠、口服避孕药、呋喃呾啶、氨苯蝶啶等药物时,由于这些药物阻碍叶酸在肠道的吸收,从而可引起巨细胞性贫血。

    〔4〕络合与吸附:四环素遇Ca2+、Mg2+、Al3+、Bi3+等生成络合物,影响四环素的吸收,故四环素不能与某些制酸剂〔碳酸钙、氢氧化铝等〕,铁剂〔硫酸亚铁、枸橼酸铁铵〕,铋剂〔次碳酸铋、次硝酸铋〕合用;假设需合用时,应错开服药时间〔相隔2-3小时〕,以免形成络合物阻碍抗生素的吸收并降低其疗效〔5〕改变肠道菌丛:一些药物作用于正常菌丛而改变另一药物的吸收,如氨甲喋呤通常受肠道内正常菌丛的代谢,减低毒性后才被吸收;合用新霉素后,由于新霉素将这些细菌杀死,致使甲氨蝶呤毒性增强2.改变药物分布许多药物进入血液后,能与血浆蛋白结合,因而降低或失去活性只有游离状态的药物才具有活性游离型和结合型药物之间处于一个动态平衡状态,假设服用剂量增加,与血浆蛋白全部结合后,游离型药物增加,在作用部位的浓度升高,疗效增加,但也引起药物反响临床常见的与血浆蛋白结合时的相互作用的药物如:保泰松与口服抗血凝药华法林同时应用,因保泰松可置换华法林与血浆蛋白结合,从而使血中游离的华法林的浓度增高,而有导致出血的危险抗凝血药与降血糖药同服,可使抗血凝药作用增强其原因:①降血糖药可使抗血凝药游离型增加;②抗血凝药有抑制药物代谢的作用,使降血糖药物的代谢受阻,血中降血糖药浓度升高,除易出现低血糖外,也进一步增加了抗血凝作用。

    3.改变药物代谢大多数药物在肝脏为酶系所代谢,主要有赖于肝脏细胞中存在的肝微粒体酶的作用,此酶可使药物羟基化、脱羧、脱胺或磺化、氧化等此酶的活性又受药物的抑制或诱导酶促作用:合并用药诱导药物代谢酶,促进代谢,使药效降低具有酶诱导作用的药物有: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眠尔通、苯妥英钠、保泰松、安体舒通、利福平等酶促作用可表现为:药物本身代谢加速,加速其他药物代谢,使药物作用降低如苯巴比妥和抗凝药合并作用,前者可使后者的抗凝血作用降低酶抑作用:有些药物通过抑制酶使另一药物的代谢延缓,作用加强或延长实际上酶抑制不单是一直药酶,也抑制包括使药物失效的多种酶,但单胺氧化酶、胆碱酯酶等,如优降宁与利血平合用,可减弱利血平的降压作用或翻转为升压作用因为去甲肾上腺素在利血平使之释放之前,大局部在神经元内被单胺氧化酶代谢,形成脱氨的无活性代谢物进入循环单胺氧化酶受优降宁抑制后,由利血平所促进释放的去甲肾上腺素大局部被代谢而具活性,并作用于受体部位,以致表现利血平原有的降压作用减弱或翻转为升压此外,利血平的中枢抑制作用可能与它使脑内单胺类耗竭有关用优降宁后,单胺类的破坏被抑制而浓度增高,因此利血平将产生与其原镇静作用相反的中枢兴奋表现。

    细胞色素P450特异性抑制和竞争性抑制引起的药物互相作用CYP3A、CYP2C、CYP2D6、CYPIA2是重要细胞色素P450,与临床许多药物的代谢有关,凡能影响这些酶活性的因素均可导致药物效应的改变和不良反响的产生这些相互作用在新药上市以前往往难以发现很多药物在上市后的临床应用中发现了因药物作用而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响,药物上市后的再评价对保证用药平安、有效是十分重要的4.改变药物排泄主要表现在改变肾小管分泌或重吸收,以及影响电解质平衡干扰药物从肾小管分泌:许多有机酸类药物如青霉素、退热镇痛药〔水杨酸类、保泰松、消炎痛〕、丙磺舒、噻嗪类、氯磺丙脲等是主动从肾小管分泌排出的,如两药并用时,那么相互竞争主动转运过程影响肾小管的重吸收:肾小管重吸收作用与尿液平pH值有密切关系弱酸性药物如苯巴比妥、水杨酸类、双香豆素等在酸性尿中曲于解离度小,脂溶性高,易于被动扩散再吸收,故尿中排泄量减少;同样理由,弱碱性药物如抗组织胺药、氨茶碱、度冷丁、丙咪嗪、苯丙胺等在碱性尿中的重吸收量增加,排泄量减少反之,弱酸性药在碱性尿中或弱碱性药在酸性尿中,由于解离度大,脂溶性低,不易被动扩散再吸收,因而尿中排泄量增加。

    因此,碳酸氢钠能促进弱酸性药物的排泄,维生素C、氯化铵能促进弱碱性药物的排泄影响电解质平衡:排钾性利尿药如双氢克尿噻等均可改变体内钾离子〔K+〕、钠离子〔Na+〕的浓度,如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时,可能会引起永久性耳聋其原因是耳内听觉灵敏性与耳内淋巴的K+、Na+浓度有很大关系假设使用较强排钾利尿药速尿,可逆转耳内淋巴K+、Na+的比例,使其对听觉的灵敏性下降;加上氨基糖苷类 对耳蜗的毒性,因此可造成永久性耳聋二) 药效学的相互作用主要是指一种药物改变另一种药物的作用1.作用于同一作用部位或受体的协同或相同作用:此类药物合用常引起中毒例如:抗胆碱药与具有抗胆碱的其他药物〔氯丙嗪、抗阻胺药〕合用时,可引起胆碱能神经低下的中毒病症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与硫酸镁合用时,由于这类抗生素可抑制神经肌肉接点传递作用,可加强硫酸镁引起的呼吸麻痹;假设与筒箭毒碱合用时亦可引起骨骼肌麻痹,甚至呼吸衰竭而死亡2、作用于不同的作用点或受体时的协同作用:临床上常见的例子是镇静催眠药与抗精神病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可互相增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氯丙嗪类合用时,不仅增加安定作用,而且增加降压效应。

    3、敏感化现象:一种药物可使组织或受体对另一种药物敏感性增强,称为敏感化现象,例如排钾利尿药可使钾水平降低,从而使心脏对强心甙敏感化,易引起心律失常4、拮抗作用:是指药物互相作用所引起的药效降低现象〔1〕竞争性拮抗作用:例如甲磺丁脲的降血糖作用是由于促胰岛腺素释放的结果,这一作用可被化学结构相似的氯噻嗪类利尿药拮抗,后者可抑制胰岛素的释放〔2〕非竞争性拮抗作用:即作用物与拮抗物不是作用于同一受体或同一部位例如左旋多巴用于治疗震颤性麻痹,此药能通过血脑屏障入脑,在中枢部位被多巴胺脱羧酶脱去羧基而转变为多巴而起作用由于外周组织中亦有大量多巴胺脱羧酶,使一局部左旋多巴在外周组织中被脱羧变成多巴胺,多巴胺不能通过血脑屏障,故不能发挥其抗震颤麻痹作用多巴脱羧酶需维生素B6做辅酶,因此左旋多巴与维生素B6合用,由于维生素B6增加外周多巴酶活性,加速左旋多巴在外周部位脱羧变成多巴胺因此左旋多巴不宜与维生素B6合用〔三〕抗生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抗生素对微生物作用的方式分三类第一类即速效杀菌剂,它能迅速杀灭繁殖期细菌,如青霉素类〔包括新型青霉素〕、头孢菌素、万古霉素、杆菌肽第二类即缓效杀菌剂,主要杀灭静止期细菌,如多粘菌素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利福霉素类。

    第三类即速效抑菌剂,主要是抑制细菌生长,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第一类与第二类联用一般多为协调作用第一类与第三类联用多用呈拮抗作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彼此间不宜合用,与多粘菌素也不宜联用,主要原因是对肾脏的毒性四) 药物与食物间相互作用 1.食物对药物吸收的影响:食物可夺取胃肠道内液体,因而影响药物的崩解与溶解;食物也可以增加胃肠道内容物粘度,阻碍药物向胃肠道壁的扩散,因此可减少或延缓其吸收空腹服用扑热息痛20分钟可达最高血药浓度,但饭后服,疗效可推迟2小时四环素类在饱腹时服用,其血药浓度比空腹时降低50%-80%食物可减慢苯巴比妥的吸收,甚至达不到产生催眠作用所需的血药浓度2.食物中高蛋白、钙镁离子与药物之间的互相作用:左旋多巴是依靠主动运转从小肠中吸收转运过程中需要“载体〞系统,因此高蛋白饮食可降低左旋多巴的疗效,低蛋白饮食那么可增加其疗效3.药物与某些饮料间的相互作用〔1〕酒:有些糖尿病人往往因为限制饮食或为摄取能量而喝酒,但饮酒前后服用降血糖药物是非常危险的因D860和氯磺丙脲能抑制乙醛脱氢酶,在乙醇氧化成乙醛后,由于抑制乙醛脱氢酶不能继续氧化乙酸最后变成二氧化碳和水,可产生“乙醛蓄积综合征〞,表现为恶心、呕吐、剧烈头痛、颜面赤红、呼吸困难、低血压等。

    酒也能加强中枢抑制药的作用,故不宜与镇静及安眠剂合用,否那么会引起过度中枢抑制〔2〕茶:茶中含有大量鞣质、茶碱、咖啡等成分,鞣质可与铁剂〔硫酸亚铁〕、人造补血药、生物碱类〔可待因〕及氨基比林结合成难溶性化合物而影响这些药物的吸收潘生丁的扩冠作用,可因咖啡因、茶碱等互相作用而失效因此服用这类药物也不能饮茶或以茶水送服4.药物与高糖食物的相互作用:食用糖分含量高的食物可增加血糖,尤其对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影响更大,可的松类科升高肝糖原,升高血糖引起尿糖服用这些药物应食用低糖饮食服苦味健胃药时不可同时食糖,否那么苦味被糖掩盖而使药物的作用丧失异烟肼不可与乳类食品同服,因其中乳糖可减少人体对异烟肼的吸收三、抗生素的使用原那么〔一〕选用抗生素的根本原那么1.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因此,除肯定为细菌引起或有细菌继发感染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2.对病情严重的细菌感染者,有条件时应尽早别离出其病原菌并测定药敏,再根据药敏结果选择和调整抗生素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尽可能作出病原学诊断,再根据疾病情况考虑在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完成后再使用抗生素4.除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专科需要外,应防止在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因其易引起过敏反响和产生耐药菌株,有碍于这些抗生素日后的全身应用。

    5.严格控制应用抗生素作为预防措施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目的假设在于防止某一二种特殊细菌侵入人体或血液循环中而发生感染,可获得相当效果;假设其目的在于防止多种细菌的侵入而发生感染,常劳而无功防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6.选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常用抗生素的主要适应证如下〔1〕青霉素G:链球菌、肺炎球菌、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所致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气性坏疽,炭疽杆菌、厌氧球菌感染以及梅毒、淋病等耐青霉素的半合成青霉素:耐青霉素G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流感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属、肠球菌及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2〕头孢菌素类:对青霉素G耐药或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各种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具有高度敏感性,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抗菌活性那么较差第二代头孢菌素:除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具有较强活性外,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抗菌活性有所扩大,对第一代头孢菌素耐药的细菌一般也可有效第三代头孢菌素:比第二代头孢抗菌作用更广、更强,特别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作用更为广泛,对绿脓杆菌感染更为有效〔3〕氨基糖苷类: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4〕四环素类:立克次氏体病、布氏杆菌病、支原体肺炎、霍乱、回归热、衣原体感染〔5〕氯霉素类:伤寒、副伤寒、立克次氏体病、流感杆菌和各种厌氧菌所致感染〔6〕大环内酯类:革兰氏阳性球菌所致各种感染、L型细菌败血症、军团菌病〔7〕多粘菌素类:除变形杆菌外的各种革兰氏阴性杆菌特别是绿脓杆菌所致的各种感然〔8〕林可霉素和氯林可霉素:革兰氏阳性球菌所引起的各种感染,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急性或慢性骨髓炎尤有应用指征7.抗生素联合应用:较单独用一种抗生素有更明显的指征,一般以二联为宜联合原那么如下:〔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2〕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感染或难治性感染〔3〕较长期使用抗生素,细菌有产生耐药的可能性〔4〕联合使用抗生素时,个别毒性较强的用量可以减少,从而可减少毒性反响〔5〕结核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需长期用药,为延缓细菌耐药性产生〔6〕联合用药时应考虑可能产生的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8.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病症消失后72-96消失细菌性心内膜炎的疗程为6-8周,且宜用杀菌剂治疗败血症宜用至病症消退后2-3周,假设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者,时间宜更长溶血性链球菌咽喉炎的疗程不少于10日。

    伤寒病用抗生素一般为2周9.急性感染者采用抗生素治疗48-72消失,假设疗效不显著,应多方面分析原因,假设確系抗生素选择不当者,那么应改用其他敏感药物10.合理选择给药方案:〔1〕凡ß-内酰胺类抗生素〔除长效制剂外〕静脉滴注时,要采用间歇给药方案,将每次剂量溶于100-250ml输液内快速滴注或采用静脉推注,按每8小时或每6小时1次的方法给药每日1次连续滴注的给药方法不合理〔2〕庆大霉素1-1.5mg/〔kg.次〕〔或80mg/次〕,每8小时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1次,也可每日2次静脉滴注,间隔8小时一般不宜采用静脉推注给药法近几年来,临床用每天一次的给药方法,疗效好,毒副作用小〔3〕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白霉素〕,及多系类抗生素〔如两性霉素B〕因间歇滴注毒性大,可采用连续给药方案11.需做皮肤试验的抗生素:为预防抗生素的过敏反响,除询问有无过敏史外,使用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必须做皮内试验,阳性者不得使用链霉素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可不作皮内试验〔二〕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应慎重考虑和注意以下问题:患者是否必须使用,应用后有无发生耐药菌感染的可能;应用抗生素,针对哪几种致病菌,其敏感性如何;预防用药疗程越短越好〔风湿热等例外〕;以选用抗菌剂抗生素为宜,但其副作用必须很少,轻微。

    1. 预防用药的适应症〔1〕风湿热患者可定期采用青霉素G或是苄星青霉素G杀灭咽喉部的溶血性链球菌每月肌内注射120万U持续使用在10年内或40岁后无复发者可以停药 〔2〕风湿热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应用青霉素G,以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3〕预防脑膜炎球菌感染:磺胺嘧啶或磺胺二甲基异噁唑每天1-2g,分2次口服,连续2-3日〔4〕外科领域中抗生素主要用以预防感染,也用于外伤、烧伤、休克和昏迷病人,以及留置导尿管者、气管切开者、应用激素者等药动学证明术前半小时至1小时静脉用抗生素一次,可有效地控制术后感染外科手术前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主要有以下情况: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可术前半小时至1小时,术后1-2日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有效抗生素②预防气性坏疽:对肢体开放性伤口及其尘土污染的伤口可在术前予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术后每6-8小时1次,连续5日使用青霉素G钠或氯林可霉素、氯霉素、头孢噻吩等抗生素③急性胆囊炎、急性阻塞性化脓性胆管炎、胆道手术于术前30分钟应用头孢噻吩或头孢唑啉或庆大霉素静脉滴注,术后仍继续用药④胃、肠道手术、消化性胃、十二指肠溃疡及其穿孔、胃癌、肠梗阻、外伤性肠道损伤、结肠癌、直肠癌、阑尾炎等择期手术者,术前30分钟肌内注射庆大霉素8万U和静脉推注2g氨苄青霉素,并于术前一日静脉滴注甲硝唑,术后继续用药直至感染被控制。

    ⑤神经外科清洁手术、胸外科手术、下肢手术,一般手术前30分钟应用头孢唑啉和庆大霉素1次;假设手术超过4小时,术中追加1次⑥口腔、咽部手术,用头孢唑啉和抗厌氧菌药物可降低术后感染率⑦感染性病灶作切除时,应使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扩散〔根据致病菌药敏结果选择抗生素〕⑧烧伤患者的败血症预防:可按创面特别是焦痂下的主要细菌选择抗生素疗程一般是1-2周⑨经阴道及腹腔子宫切除,术前30分钟静脉用氨苄青霉素G2g,灭滴灵0.5g,可降低术后感染〔外科预防用药以我院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方案为主〕〔5〕新生儿感染的预防:新生儿乙型链球菌感染的病死率较高,可考虑对在围生期有早产、羊膜破裂已久、产妇发热等情况的带菌婴儿给予青霉素G预防〔6〕念珠菌感染的预防:当虚弱病人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时,可能引起二重感染,可适中选用抗真菌感染的抗生素四、治疗药物监测〔TDM〕治疗药物监测是通过测定血药浓度并利用药物代谢动力学的原理和公式使用给药方案个体化,以提高疗效,防止或减少毒性反响同时也可为药物过量中毒的诊断和处理提供有价值的实验室依据还可以对某些特殊病例是否遵医嘱服药进行检测实践证明血药浓度检测有助于医师合理选用药物;并针对个体差异及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给药方案,在抢救及治疗病人中收到良好效果。

    一) 治疗药物的监测的程序 1、申请:临床要求进行治疗药物监测,应填写申请表,写明监测的目的因采样的设计,包括采样的时间与次数,随监测目的的不同而异2、取样:待测样品除血浆、血清及全血外,也可用唾液、鸟、脑脊液等为了了解给药方案是否适宜,单侧尿药浓度常常是没有价值的;但对药动学、生物利用度及药物代谢的研究是有用的至于取样的多少和具体时间,应根据监测的要求、目的,具体药物以及数据处理的方法而定在取样时一定要有准确的时间概念,否那么将对结果解释带来很大误差3、测定:方法有微生物法、分光光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放射免疫法〔RIA〕、荧光偏振免疫法〔FPIA〕和均相酶免疫法〔EMIT〕等4、数据处理5、结果解释〔3、4、5由实验室完成〕〔二〕哪些药物需要监测血药浓度的监测固然很重要,但并不是所有药物在各种情况下都需要监测以下情况进行监测是十分必要的:1.治疗指数低,平安范围窄,毒副作用强的药物,如地高辛、碳酸锂等2.具有非线性药动学特性并且体内消除速率常数与计量有依赖关系的药物如乙酰水杨酸,苯妥英钠,保泰松等半衰期都随计量增加而延长;当剂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再稍增加,即可引起血药浓度很大变化。

    3.患有肝、肾、心或胃肠道疾病时用药因此类情况,常会引起动力学参数的显著变化如肾功能损害时,可减少药物从肾脏排泄;肝功能损害时,降低药物代谢速率或减少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心脏病患者可降低心输出功能,使肝、肾血流和血容量分布发生改变;胃肠道功能不良者口服药物吸收不完全等4.一些需要长期使用的药物,而在长期使用过程中,血药浓度可能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变化,并逐渐升高引起人们不易发觉的毒性反响,或者逐渐降低以致无效5.合并用药时,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可引起药物的吸收、分布或代谢的改变通过血药浓度的测定,可以有效地作出校正6.服药顺从性不好的病人,如精神病患者7.药物过量或中毒时8.目前国内医院进行监测的药物有:①抗生素类: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小诺霉素〕②心血管类:地高辛、奎尼丁、利多卡因、普鲁卡因胺等③抗癫痫药物:苯妥英钠、丙戊酸、安定等④抗哮喘药:茶碱⑤抗癌药物:甲氨蝶呤五、药物不良反响监测药物不良反响是指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给予正常用法、用量的药物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有关的有害反响药物不良反响监测是对药品的有害性进行平安性防范的一系列措施,其目的是使药品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了解有关药物不良反响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管理措施,防止药物不良反响在更大范围内的危害,有效地保障人们用药平安。

    药品不良反响监测室各级医、药、护人员法定的责任监测方法有多种,有自愿报告制度,重点医院监测,重点药物监测等,临床上多采用自愿报告制度,医师、护士发现药品不良反响信号及时报告给药剂科专职人员并填写药物不良反响报告表,然后报给各省、市不良反响监测中心,将大量分散的不良反响病例收集起来,经加工、整理、因果关系评定后储存,并将不良反响信息及时反响给各 报告单位,以保障用药平安药学相关制度临床用药管理制度1. 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平安、有效、经济的原那么,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平安性负责 2. 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根本药品目录〞、“国家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给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给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给 3. 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麻醉药处方权限、“医院药品供给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方法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4. 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 医师应取得处方权才能开具处方,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前方可发药6.医师、护士、药师应知晓医院制定的药物治疗医嘱书写标准与查对制度,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7. 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与护理部负责监管 7.1 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7.2 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7.3 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 3 个月前返病区药房调换新批号 7.4 药剂科应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给的途径 8. 药品不良反响监测报告制度 8.1 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响,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8.2 药剂科在收到 ADR 报告表或报告 后,药师应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构通,降低病人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响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8.3 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响及采取的措施 8.4 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响,记录不良反响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响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8.5 医务部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响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平安9. 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9.1用药错误是指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预防事件,导致用药不当或患者受损用药错误出现于处方〔或医嘱〕、抄写、配方、给药的整个用药中一但出现必须及时、正确地进行处理9.2发生或发现用药错误的科室有义务保护现场,保全证据,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参与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的调查,归集资料留档备查,并按规定报告,以利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9.3医院质控科要召开有当事人或责任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质量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深入分析,确定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依据调查结果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并签署意见9.4加强对药师、医师、护师的教育培训对用药错误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那么,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10.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疑心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平安与诊疗质量时,应启动“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收回药品。

    召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及病房 11. 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12. 严格监督考核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效劳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处方制度为标准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平安,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新的?处方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1.1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平安、有效、经济的原那么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1.2 处方由医务科按照卫生厅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1.3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以下规那么: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标准的中文名称〔通用名〕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标准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标准,药品用法可用标准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模糊不清字句。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那么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2. 处方权2.1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本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本院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本院执业医师签名前方有效。

    医师应当在医务部、药剂科注册的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2.2 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医务部下文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其他医生需使用时,须经本院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生审核,并签名前方有效2.3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前方有效2.4 进修医师由医务科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3. 处方的开具3.1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标准、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响和考前须知等开具处方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2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3.3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3.4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5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3.6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病历中应当留存以下材料复印件: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3.7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本院内使用 3.8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3.9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3.10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3.11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本院内使用3.12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4. 处方的调剂4.1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在本院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式样应当在医务科留样备查4.2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平安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4.3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4.4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考前须知等。

    4.5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4.6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②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③剂量、用法的正确性;④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⑤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⑥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⑦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4.7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4.8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4.9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4.10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4.11 药师对于不标准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4.12 医院应当将本院根本用药供给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4.13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院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5. 处方的监督管理5.1 医院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5.2 医院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5.3 医院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5.4 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院予以取消:①被责令暂停执业;②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③被注销、撤消执业证书;④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⑤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⑥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5.5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5.6 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5.7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5.8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院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5.9 医院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点评制度为了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平安、经济、有效和适当,防止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响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处方管理方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等规定制定本制度1. 临床合理用药是指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到达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2. 由药剂、医务、院感、临床专家等组成“临床药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定期对处方合理用药进行评价,每月对不合理或异常使用药品的科室和个人、当月门诊用量、门诊单张处方金额前十名的医生进行公示3. 点评的内容和方法3.1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处方时,应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和医生签字等逐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要与处方医生联系,由医生修正前方可调配。

    同时应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评价,包括以下内容:①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②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③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合理;④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⑤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向临床药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报告3.2“临床药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每月随机抽查3000~5000张处方和金额排名前50位的处方进行点评: 按照?处方管理方法?和医院制订的?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处方各项进行全面审查 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评价,包括以下内容:a、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征,医生是否掌握我院细菌监测情况和耐药情况,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尽可能防止联合用药,需要联合用药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药除外〕;门诊患者治疗以一线抗菌药物为主,如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同意后,方能使用,严禁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

    处方用量原那么上不超过3日量,最多不超过7日〔抗结核药除外〕,特殊情况下,经诊医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b、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标准,是否开具大处方c、医生是否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响和考前须知等开具处方,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d、医生是否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门诊部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是否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那么,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e、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是否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本钱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到达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响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应实行审批制度4. 每月将处方抽查情况汇总,上报分管院领导、医务科、质控科等,并用?不合格处方反响表?反响给临床医生整改。

    5. 医务部应对用药不当的医生处方定期进行公示;质控科按?不合理用药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医院有关奖罚规定进行相应的奖惩查对制度1. 临床科室 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2. 药房 2.1 配方时,一查处方, 对科别、姓名、年龄;二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三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四查用药合理,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2.2 发药时,核对人员必须认真查对,严格执行调配的“四查十对〞的根底上,再次核对药品的质量有无过期失效、变色、破碎、异嗅和不应有的沉淀,包装是否合理;核对取药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药袋、瓶签和注射单是否书写准确,无误前方可发药。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总那么〔略〕2.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2.1 各药房、临床科室、急诊科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基数,由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制定,医务部下文后执行2.2 门诊药房应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调配2.3 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医务部下文确定取得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医生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2.4 调配人员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审核、发药,签署姓名,并进行专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2.5 医生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并留存患者身份证的复印件;门诊患者病历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随处方、?知情同意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取药时留存药房,作为患者下次复诊时到药房取病历后给医生诊治开药用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本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生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

    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一类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本院购置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院内临床使用3.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平安管理制度3.1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在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存药剂科;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双锁双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须在药剂科备案 3.2 对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应能及时查找或追回药剂科及各医疗科室对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保管,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交接班时应按数清点3.3 麻醉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完善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3.4 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一类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要求患者将剩余局部无偿交回,由本院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3.5 严禁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3.6 如发现有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丧失或被盗、被抢的;发现有骗取或冒领麻醉、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3.7 节假日值班人员应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存储设施进行巡查,以保证药品储存、保管处于平安状态4.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的回收、销毁制度4.1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由护士凭原批号的空安瓿或废贴和处方到药房领取,填补临床科室基数;药房由专管人员凭空安瓿或废贴和处方到药库领取,填补药房基数4.2 如因不慎空安瓿或废贴丧失、破损等原因时,由经手人写明原因,经手人、证明人、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主管院长审批4.3 负责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核对空安瓿或废贴药名、批号、数量等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或使用,并妥善保管,做好记录每月由科室麻醉、精神管理小组清点无误后封存4.4 由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定期〔季度〕对回收的空安瓿、废贴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5.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残损、过期失效的报废和销毁制度5.1 专管人员应加强对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根据临床需要做好采购或请领方案,认真核对批号,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防止过期失效调配和使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时要仔细认真,防止破损5.2 单剂量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当使用不完需废弃时,应在开方医师监督下,由注射护士执行废弃,并在处方上注明,双方签字。

    5.3 如因不慎造成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破损,或有过期失效时,由专管人员将破损或过期失效品种、数量、金额、批号、原因等以书面报告形式依次向科室领导、药剂科、医务部、保卫科、主管院长报告并获批准,由财务科验收后,向崇左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并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6.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6.1 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按照规定的样式书写完整,字迹清晰6.2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6.3 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本院内使用,或者由本院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6.4 医生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6.5 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院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以下材料前方可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3〕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生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6.6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本院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单张处方的最大限量: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院内使用6.7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系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局部也可用于局部〕的各种抗生素、喹诺酮类、呋喃类、磺胺类、硝咪唑类、异烟肼等化学药物抗菌药物只对某类微生物有效提倡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在有效地控制感染的同时,防止宿主体内菌群失衡、毒副反响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根据卫生部发布施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和区卫生厅下发的?广西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标准〔试行〕?(简称?标准?)的要求,为了促进和保证我院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制定本规定。

    1. 总那么第一条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低于50%〔医院感染管理标准要求〕第二条 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即非感染性疾病和单纯病毒性感染不用抗菌药物如检查发现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的病历那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分第三条 应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先留取细菌培养标本,在治疗用药的病例中细菌培养送检率到达50%以上如达不到50%那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分第四条 掌握好抗菌药。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卖家[上传人]:rovend
    资质:实名认证
    相关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