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DE(无损检测)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控制好NDE检验活动,确保NDE检验质量,特制订本程序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华电工程 项目部施工区域内所有的NDE检验活动3 定义NDE指在不损坏被检对象的情况下,利用声、光、电、磁等方法来检测工件或材料内部及表面缺陷的方法,英文缩写为NDE(无损检测)4 职责4.1 从事NDE检验的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并持有公认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且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4.2 NDE检验证书共分三级,分别是Ⅰ、Ⅱ、Ⅲ级,Ⅰ级最低、Ⅲ级最高Ⅰ级NDE人员可在Ⅲ级或Ⅱ级NDE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检验操作,NDE检验报告由进行检验的Ⅲ级或Ⅱ级NDE人员负责填写,由其他Ⅲ级或Ⅱ级NDE人员负责审核4.3 NDE检验主要分为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和渗透探伤四种,持有资格证书的NDE检验人员只能从事相应检验方法、级别的检验工作4.4 NDE检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证书到期后应及时向原发证机构申请换证4.5 从事射线探伤的NDE人员资格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4.6 质量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负责NDE检验人员资格的审查和控制5 程序5.1 检验准备5.1.1 进行NDE检验前,应按照有关检验标准、要求、及检验环境等编制工作程序,并报请批准。
5.1.2 使用的NDE检验仪器应符合有关标准、程序的要求5.1.3 必要时,现场做好封闭及警示,做好防护,严谨无关人员误入5.2 检验委托5.2.1 所有的NDE检验由被检单位使用NDE报告单进行委托,并根据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NDE报告单中填写好工件编号、材质规格、探伤比例、验收标准、检验位置等内容5.2.2 接受NDE检验委托后,NDE检验人员首先对NDE检验报告单进行检查,若填写内容不完整、不正确或要求不清,则退回委托单位重新填写5.2.3 对符合要求的检验委托则安排进行NDE检验5.3 NDE检验5.3.1 由具有资格的NDE检验员,使用合格的设备和材料进行NDE检验5.3.2 检验中严格按批准的工作程序和NDE报告单中委托单位的有关要求进行5.3.3 检验中若发现工件外观不符合要求或影响检验结果,应停止检验,由委托单位进行处理,符合检验要求后方可再进行5.3.4 NDE检验结束后,应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出具检验结论,检验结论为合格或不超标、不合格或超标5.3.5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或超标缺陷时,应准确定性、定量、定位,并由其他NDE检验人员进行复核,以防止误判5.3.6 发现不合格或超标缺陷时,应及时通知委托单位返修,并标识清楚返修部位。
5.3.7 检查人员进行高处探伤试时,带好个人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6 记录6.1 NDE检验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力求内容详尽,描述准确6.2 NDE检验报告原件存放于质量管理部门,复印件返回委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