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第一条 实验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科学实验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修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实验教学和科学实验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修理的范围内容第二章 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修理的范围内容第二条 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二条 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一)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是每位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各级各类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作好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二)对实验仪器设备要进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1、例行保养要求:每次实验开机前、使用间歇中和停机后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清洁、检查、调整、紧固、润滑、防腐以及替换个别易损件的工作例行保养工作由该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和保管人员负责进行2、定期保养要求:每台仪器设备运行到规定的时间周期(保养周期),不管其技术状态好坏、任务轻重,都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保养工作,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计划,要报备查3、每次定期保养要记录技术数据,进行测量和鉴定,纳入设备档案,并作为安排修理计划的依据。
4、应对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以确保维护保养工作正常进行第三条 实验仪器设备的修理第三条 实验仪器设备的修理(一)实验仪器设备的修理,是指修复由于正常或不正常原因而造成的实验仪器设备的损坏,通过修理和更换已经磨损或损坏的零部件,恢复实验仪器设备的原有性能,使其达到或接近出厂时的技术标准和性能二)要加强实验仪器设备修理工作的计划性第三章 维修的申报与审批第三章 维修的申报与审批凡需维修的仪器设备,其设备使用单位均需向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第四条第四条 各实验室根据本室设备状况可于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认真填写下年度设备维修计划(附表 1),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后报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汇总审核,编制下年度设备维修计划第五条 第五条 已列入年度维修计划或临时维修的设备,应通知申请单位,并由实验室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附表 2),报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审批并组织实施第六条 第六条 预计维修费在 5000 元以下,设备价值在 5 万元以下的需经实验主任申报,主管院长(部、中心主任)签字,报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审批;预计维修费在 5000 元以上,或设备价值在 5 万元以上的,还须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 第七条 凡未经批准自行外修的仪器设备,其维修费自行解决第四章 维修工作的实施方法第四章 维修工作的实施方法第八条 实施第八条 实施(一)所需修理的仪器设备由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签字在校内修理或外修二)经修理后的仪器设备,由送修单位负责验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由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由送修单位在维修申报表上签字,并存入该设备的技术档案三)校内维修对所修仪器设备应承担三个月到半年的保修责任,外修仪器设备应有不少于半年的保修期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九条 第九条 对于维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特别是教学、科研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设备做出突出贡献的,应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定先进的依据,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因失职、粗心造成无法补救的重大损失的,要按损失大小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处罚第十条 第十条 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实验室工作人员,结合实验室工作检查评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实验设备外修联系人员对设备维修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造成损失者,按损失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附件:附表 1 年度设备维修计划报表附表 2 实验室仪器设备检修报告单附表 1 年度设备维修计划报表 年度设备维修计划报表填报单位:年 月 日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规格价值(元)出厂日期维修要求完成时间设备状况及修理内容维修经费预算(元)维修史备注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附表 2 1 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 月 日报修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价值 元故障现象自修/外修估计维修费实验室主任意见学院(部、中心)领导 意 见 签名:设备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修理单位或人员维修结果维修完成时间验收人员(签名)备注注:此表一式二份,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