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二、经费收入管理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3、学校开办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费收入4、各科室按规定上交学校的各种收入5、学校各种物资、设备的赔偿、折旧、租赁、出售等项收入6、学生学杂费收入7、各种捐赠款项收入8、其他杂项收入等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财务部门对于预算收入资金,于每年 5 月和 11 月将预算内经费垫支的款项调拨归还给预算内以后,在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分成,并将经费调拨与分成情况报主管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经费计划管理1、学校各科室应于每年第三季度末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各部门预计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2、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包干数,结合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各科室当年经费包干数,并下达给各科室3、各科室根据学校下达经费,列出具体用款计划报财务部门,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对设备购置等专项费用,上年已核拨的项目和经费,下年度不再列入计划4、各科室不按规定报送用款计划,财务计划不保证资金供应,影响工作,责任自负四、经费使用管理1、各科室的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或主管校长审核,然后到财务部门报销2、生产实习费用,由有关科室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送详细的实习用款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交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审核的依据每次实习结束后,财务部门应进行专项结算3、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4、基建经费,根据批准的基建预算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规定支拨基建费用小型基建项目应编造用款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5、除学校统一安排的临时工工资,各科室发生的各种单项承包项目的临时工工资必需按学校规定事先向人事部门报送临时用工(单项承包)申请表,经主管校长批签后,方可按计划用款;其他零星用工工资的支付应填写临时用工工资单,一式两份,送人事部门批签后,一份交人事部门存查,一份送财务部门支付费用以上费用均在学校下达给各科室的有关经费中开支6、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省内由分管校长批签,省外由主管校长批签7、凡经学校批准的各种在职学习(如电大、函授、培训、进修等),应在人事科履行有关手续,经分管审核后,按照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中有关经费报销规定进行借款和报销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列入科室包干经费8、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 5000 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9、物资采购人员在完成采购任务,按物资管理规定办完验收手续,并将技术资料交学校档案部门存档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10、采购人员日常采购借现金总额在 2000 元以上者,须主管校长批签11、出差人员回单位后 3 天以内,外出生产实习人员回校后 7 天以内,采购人员完成采购任务后 7 天以内,应按规定向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12、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借款,须由科室负责人先批注意见后再交校领导批签,不得越级批签13、职工到外地出差,生病就地住院治疗,需护理人员者,其护理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若违反文件规定,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五、会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3、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4、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5、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每月 10 日前应向学校领导报送上月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分析表,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6、财务部门应对有经济收入的科室单独列帐,严格考核收支情况,定期核算成本并汇总上报有关学校领导六、财务监督与检查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校有经济收支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调查,每年至少审查一次3、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4、财务部门领导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部门开支的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5、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6、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 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