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结构工程基本规定钢结构工程基本规定3.0.1 本标准中的钢结构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钢结构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的钢结构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和现场安装3.0.2 钢结构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表 3.0.2 执行:3.0.3 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的验收是最小的验收单元,也是最重要和基本的验收工作内容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遵循如下原则:1 材料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2 钢结构制作阶段可按构件类型及时间段划分;3 单层钢结构安装按变形缝划分;4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5 网架结构和复杂结构可按独立的空间刚度单元划分;表 3.0.2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项 目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对于大型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钢结构当钢结构是主体结构时钢结构钢结构对 于 主 体 结构中的钢结构主体结构钢结构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钢结构涂装当 主 体 结构同时含有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时对 于 地 基 与基础中的钢结构地基与基础钢结构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6 压型金属板工程可按屋面、墙板、楼面等划分;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检验批,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双方照此进行验收。
3.0.4 为保证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工程项目部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订质量控制及质量检验制度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3.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 进行图纸会审复核设计做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本专业之间、与其它专业之间是否有空间尺寸不协调的现象当合同有规定时,按合同要求进行(或参与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工作2 原材料及成品的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施工技术文件对重要钢结构项目要进行方案认证和技术经济分析(包括必要的试验和验算)技术文件应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进行审批4 应对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对于大型工程或施工难度大的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技术交底5 进行基础验收如果基础尺寸偏差超过了标准规定,应与设计单位、基础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处理方案3.0.6 对新技术要进行试点或试验,取得经验后再进行正式施工3.0.7 对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过程中需用的支撑和支架(脚手)系统必须事先进行荷载计算和结构验算,使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3.0.8 对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机械和计量器具,应定期维修(检修)对于计量器具还应定期进行检定,以确保其在有效期使用3.0.9 钢结构工程的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应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计量器具,所用的计量器具应事先相互校对安装单位应对制造单位出厂的零(部)件进行进场验收3.0.10 制作和安装的过程控制1 按照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2 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3.0.11 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技术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2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 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 1.2 倍;3 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3.0.12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标准的合格质量标准;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0.13 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0.14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3.0.15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 检验批验收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在验收前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由班组长(或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签字,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表见本标准的相关章节2 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先将该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和文件汇集齐全,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只要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和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该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见本标准表 15.0.7-23.0.16 分部工程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见本标准第 15 章3.0.17 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控制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