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标准11.1 一般规定11.1.1 本章适用于多层及高层钢结构的主体结构、地下钢结构、檩条及墙架等次要构件、钢平台、钢梯、防护栏杆等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应遵照本标准第 10.1.2、10.1.3、10.1.4、10.1.5、10.1.6 条的规定11.2 施工准备11.2.1 技术准备11.2.1.1 熟悉施工图纸,组织图纸审查和会审,核对构件的空间安装就位尺寸、标高和相互间的关系11.2.1.2 计算吊装构件数量、单件重量和安装就位标高以及连接板、螺栓等安装连接件数量11.2.1.3 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包括机械设备选用、安装程序、流水段划分、安装方法、构件供应、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等,并进行技术交底11.2.1.4 配备专职、合格的测量人员和精度适宜的测量仪器11.2.2 材料准备钢结构构件、连接材料、防腐油漆涂料以及其他材料11.2.3 主要机具设备11.2.3.1 机械设备 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载重汽车、平板拖车及电焊、气割设备等11.2.3.2 主要机具经纬仪、水准仪、塔尺、全站仪、天顶准直仪、扳手、线坠、钢尺、水平尺;倒链、钢丝绳、绳夹、卡环、铁扁担、滑车 、钢(木)楔、垫板、千斤顶等。
11.2.4 作业条件11.2.4.1 钢构件已运抵安装现场,构件质量已经过确认11.2.4.2 在钢构件上根据就位和校正的需要,弹好轴线安装位置线及安装中心线等11.2.4.3 柱基础已经完成,强度符合要求;周围已回填土、整平,并办理交验手续11.2.4.4 吊装用起重设备、配套机具、工具和绳索齐全完好,保持良好状态11.2.4.5 电焊工应经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参加高层建筑钢结构安装的焊接工作11.2.4.6 整平场地,修筑好构件运输和起重机行走的临时道路;做好周围排水设施;11.2.4.7 供电线路按要求敷设完毕11.3 材料质量控制11.3.1 安装前应按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构件,查验产品合格证和设计文件11.3.2 钢零(部)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本标准 7.7、8.7 的相应规定11.3.3 钢结构安装所需的焊接材料、连接件、涂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标准 4.7.2、4.7.3、4.7.8的相应规定11.3.4 各种规格垫铁等应符合规范要求11.4 施工工艺11.4.1 工艺流程施工准备基础和支承面验收钢构件安装与校正连接、固定安装、验收11.4.2 施工要点11.4.2.1 基础和支承面本节要求与单层钢结构的基础和支承面基本相同,见本标准第 10.4.2.1 节相关内容。
11.4.2.2 定位轴线、标高和地脚螺栓1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平面封闭角、底层柱的位置线进行复查,合格后方能开始安装工作2 测量基准点由邻近城市坐标点引入,经复测后以此坐标作为该项目钢结构工程平面控制测量的依据必要时通过平移、旋转的方式换算成平行(或垂直)于建筑物主轴线的坐标轴,便于应用3 按照工程测量规范规定的四等平面控制网的精度要求(此精度能满足钢结构安装轴线的要求),在0.00 面上,运用全站仪放样,确定 46 个平面控制点对由各点组成的闭合导线进行测角(六测回)、测边(两测回),并与原始平面控制点进行联测,计算出控制点的坐标在控制点位置埋设钢板,做十字线标记,打上冲眼(图 11.4.2.2-1)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控制点的保护,并定期进行检测高程控制点图 11.4.2.2-1 控制点设置示意图4 以邻近的一个水准点作为原始高程控制测量基准点,并选另一个水准点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联测同样在0.00 的平面控制点中设定二个高程控制点5 框架柱定位轴线的控制,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引上去,不得从下层柱的轴线引出一般平面控制点的竖向传递可采用内控法用天顶准直仪(或激光经纬仪)按图 11.4.2.2-2方法进行引测,在新的施工层面上构成一个新的平面控制网。
对此平面控制网进行测角、测边,并进行自由网平差和改化以改化后的投测点作为该层平面测量的依据运用钢卷尺配合全站仪(或经纬仪),放出所有柱顶的轴线测量基准点激光束有机玻璃板(激光接受靶)施工楼层图 11.4.2.2-2 平面控制点竖向投点示意图6 结构的楼层标高可按相对标高或设计标高进行控制1)按相对标高安装时,建筑物高度的积累偏差不得大于各节柱制作允许偏差的总和2)按设计标高安装时,应以每节柱为单位进行柱标高的调整工作,将每节柱接头焊缝的收缩变形和在荷载下的压缩变形值,加到柱的制作长度中去楼层(柱顶)标高的控制一般情况下以相对标高控制为主,设计标高控制为辅的测量方法同一层柱顶标高的差值应控制在 5mm 以内7 第一节柱的标高,可采用在柱脚底板下的地脚螺栓上加一螺母的方法精确控制如图 11.4.2.2-3 所示7652314图 11.4.2.2-3 第一节柱标高的确定1-地脚螺栓;2-止退螺母;3-紧固螺母;4-螺母垫板;5-柱脚底板6-调整螺母;7-钢筋混凝土基础8 柱的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或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有保护螺纹的措施9 底层柱地脚螺栓的紧固轴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螺母止退可采用双螺母,或用电焊将螺母焊牢。
11.4.2.3 安装机械选用1 多、高层钢结构安装机械一般采用 12 台塔式起重机作吊装主机,另用一台履带式起重机作副机,用作现场钢构件卸车、堆放、递送之用塔吊型式一般根据构件单件重量、起吊高度、塔楼平面使用范围、工程量大小与工期要求、单机台班产量等选定;副机一般根据场地、道路情况、构件重量和一次输送距离选定另配备 12 台人货两用垂直运输机(人货电梯),供施工人员上下及各种连接、焊接材料、零星工具的垂直运输,人货电梯随钢框架的安装进度而逐渐增加高度2 当采用塔式起重机(外附式、内爬式)进行钢结构安装时,应对塔吊基础以及塔吊与结构相连结的附着装置进行受力验算,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1.4.2.4 结构构件安装顺序1 多、高层钢结构的安装,应按建筑物的平面形状、结构形式和现场施工条件等因素,在平面上划分流水施工段,在竖向一般以一节钢柱(一般为 23 个楼层高)为一个施工层针对每一节钢柱内的柱、梁、板、支撑等构件,编制吊装顺序图和吊装顺序表,下发到作业班组2 一个流水段的钢构件安装顺序,可从中间部位开始,形成刚性单元后,再向四周扩展一个流水段一节钢柱范围内的全部构件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流水段的安装工作。
3 一节钢柱范围内的构件安装顺序,一般是:先安装柱子安上层主梁安中层主梁与下层主梁在四根主梁围成的一个区域内,先安上层次梁,再安中、下层次梁4 同一列钢柱,钢梁应先从中间跨开始安装,对称地向两端扩展同一跨度内钢梁,同样,应先安装上层梁,然后安装中、下层梁11.4.2.5 钢构件吊装1 钢柱吊装钢柱吊装一般采取一点起吊为了防止钢丝绳在吊钩上打滑,保证钢柱吊起后能保持竖直,钢柱的吊装应利用专用扁担利用柱上端连接板上螺栓孔作为吊装孔起吊时钢柱根部要垫实,通过吊钩上升与变幅以及吊臂回转,逐步将钢柱大致扶直,等钢柱停止晃动后再继续提升,将钢柱吊装到位当钢柱根部需特殊保护时,应考虑二点吊装,以防止碰伤钢柱根部钢柱吊装前预先在地面挂上操作挂篮、爬梯等钢柱吊装就位后,通过上、下柱头上的临时耳板和连接板,用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进行临时固定固定前,要调整好钢柱标高、位移和垂直度达到规范要求2 钢梁的吊装钢梁吊装一般利用专用扁担,采用二点起吊为提高塔吊的利用率,梁的吊装大多采用多梁一吊一节钢柱之间有三层钢梁,可采取“三梁一吊”先安上层梁,再装中、下层梁此时,应将梁端的高强度螺栓用小布袋挂在梁上若梁上没有吊耳,可以选择用钢丝绳直接捆扎。
3 压型钢板(楼板)安装待一节钢柱范围内的所有柱、梁安装完毕,高强度螺栓终拧、顶层(上层)梁-柱节点焊接完成后,复测安装精度,即可开始放线,铺设压型钢板压型钢板吊装到位后,先铺顶层板,然后铺下层板,最后铺中层压型钢板压型钢板楼面施工见本标准第 13 章钢构件安装和楼盖砼的施工应相继进行,两项作业相距不宜超过 5 层4 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空间稳定体系否则要设临时支撑5 进行钢结构安装时,楼面上堆放的荷载应予限制,不得超过钢梁和压型钢板的承载能力6 安装外墙板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形状对称安装7 柱、主梁、支撑等大构件安装时,应随即进行校正11.4.2.6 高强度螺栓紧固1 高强度螺栓施工前准备工作,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配套和摩擦面检查等按本标准第 6章的要求进行2 高强度螺栓的穿孔,先用冲子穿入节点的螺栓孔,锤击冲子使各螺孔对正一般每节点用冲子两只待螺孔对正后,从小布袋中取出高强度螺栓,使之自由地从螺孔中穿过穿孔后用扳手将其拧紧同一节点螺孔方向应保持一致严禁螺孔未对正而强行穿孔3 每个节点高强度螺栓安装后,即开始初拧初拧结束半小时后,紧跟着进行终拧,终拧宜在当日完成初拧和终拧的顺序,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
4 当钢框架梁与柱接头为腹板栓接、翼缘焊接时,宜按“先栓后焊”的方式进行施工5 在工字钢、槽钢的翼缘上安装高强度螺栓时,宜采用与其斜面的斜度相同的垫圈11.4.2.7 构件现场焊接1 钢结构现场焊接主要是:柱与柱、柱与梁、主梁与次梁、梁拼接、支撑、楼梯及隅撑等的焊接接头型式、焊缝等级由设计确定2 焊接的一般工艺要求见本标准第 5 章3 多、高层钢结构的现场焊接顺序,应按照力求减少焊接变形和降低焊接应力的原则加以确定:1)在平面上,从中心框架向四周扩展焊接;2)先焊收缩量大的焊缝,再焊收缩量小的焊缝;3)对称施焊;4)同一根梁的两端不能同时焊接(先焊一端,待其冷却后再焊另一端);5)当节点或接头采用腹板栓接、翼缘焊接形式时,翼缘焊接宜在高强度螺栓终拧后进行4 钢柱之间常用坡口电焊连接主梁与钢柱的连接,一般为刚接,上、下翼缘用坡口电焊连接,而腹板用高强螺栓连接次梁与主梁的连接一般为铰接,基本上是在腹板处用高强螺栓连接,只有少量再在上、下翼缘处用坡口电焊连接(图 11.4.2.7-1)焊接顺序:上节柱和梁经校正和固定后进行柱接头焊接柱与梁的焊接顺序,先焊接顶部梁柱节点,再焊接底部梁柱节点,最后焊接中间部分的梁柱节点。
63A242715158B33535 图 11.4.2.7-1 上柱与下柱、柱与梁连接构造1-上节钢柱 2-下节钢柱 3-框架梁 4-主梁 5-单坡焊缝 6-主梁上翼缘 7-钢垫板 8-高强度螺栓5 柱与柱接头焊接,宜在本层梁与柱连接完成之后进行施焊时,应由两名焊工在相对称位置以相等速度同时施焊1)单根箱型柱节点的焊接顺序见图 11.4.2.7-2由两名焊工对称、逆时针转圈施焊起始焊点距柱棱角 50mm,层间起焊点互相错开 50mm 以上,直至焊接完成,焊至转角处,放慢速度,保证焊缝饱满焊接结束后,将柱子连接耳板割除并打磨平整12III-I 立面 平面图 11.4.2.7-2 箱型钢柱接头焊接示意图1-上柱;2-下柱;3-、表示焊接顺序2)H 型钢柱节点的焊接顺序见图 11.4.2.7-3,先焊翼缘焊缝,再焊腹板焊缝,翼缘板焊接时两名焊工对称、反向焊接上柱下柱I-II-I 立面 平面图 11.4.2.7-3 H 型柱接头焊接顺序图A-翼缘;B-腹板;、-表示焊接顺序,表示焊接走向6 梁、柱接头的焊接,应设长度大于 3 倍焊缝厚度的引弧板引弧板的厚度应和焊缝厚度相适应,焊完后割去引弧板时应留 510mm。
梁-柱接头的焊缝,宜先焊梁的下翼缘,再焊其上翼缘,上、下翼缘的焊接方向相反同一层的梁-柱接头焊接顺序见图 11.4.2.7-422531791865756242364658934246757571957384D6c537B968A6117轴线主梁柱、梁焊接顺序:123456789图 11.4.2.7-4 梁柱接头焊接顺序示意图7 对于板厚大于或等于 25mm 的焊缝接头,用多头烤枪进行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预热温度 60150,后热温度 200300,恒温 1h8 手工电弧焊时,当风速大于 5m/s(五级风);气体保护焊时,当风速大于 3 m/s(二级风),均应采取防风措施方能施焊雨天应停止焊接9 焊接工作完成后,焊工应在焊缝附近打上自己的钢印焊缝应按本标准第 5 章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11.4.2.8 安装的测量校正1 多、高层钢结构安装的校正是以钢柱为主钢柱就位后,先调整标高,后调整位移,最后调整垂直度直到柱的标高、位移、垂直度符合要求:位移偏差应校正到本标准表11.7.2-1 规定的允许偏差以内,垂直偏差应达到0.002 钢柱校正钢柱校正采用“无缆风绳校正法”上下钢柱临时对接应采用大六角高强螺栓,连接板进行摩擦面处理。
连接板上螺孔直径应比螺栓直径大 45mm标高调整方法为:上柱与下柱对正后,用连接板与高强螺栓将下柱柱头与上柱柱根连起来,螺栓暂不拧紧;量取下柱柱头标高线与上柱柱根标高线之间的距离,量取四面;通过吊钩升降以及撬棍的拨动,使标高线间距离符合要求,初步拧紧高强螺栓,并在节点板间隙中打入铁楔扭转调整:在上柱和下柱耳板的不同侧面加垫板,再夹紧连接板,即可以达到校正扭转偏差的目的垂直度通过千斤顶与铁楔进行调整,在钢柱偏斜的同侧锤击铁楔或微微顶升千斤顶,便可将垂直度校正至零钢柱校正参见图 11.4.2.8-1 所示钢柱校正完毕后拧紧接头上的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至设计扭矩图39钢柱校正示意图注:1铁锤2调钮转垫板3千斤顶4铁楔1432图 11.4.2.8-1 钢柱校正示意图1-铁锤;2-调扭转垫板;3-千斤顶;4-铁楔钢柱的标高一般按相对标高进行控制按相对标高控制安装时,建筑物的积累偏差不得大于各节柱制作允许偏差的总和采用相对标高安装的实质就是在预留了焊缝收缩量与压缩量的前提下,将同一个吊装节钢柱顶面理论上调校到同一标高为了使柱与柱接头之间有充分的调整余量,上柱和下柱临时连接板所用的高强度螺栓直径与螺栓孔直径之间的间隙应由通常的 1.52.0mm 扩大到 3.05.0mm.标高调整后,上柱与下柱之间的空隙在焊接时进行处理。
考虑到钢柱工厂加工时的允许公差-1+5mm采用相对标高调校后,就能把每节钢柱柱顶的相对标高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 11.7.2-1的规定安装钢柱时,要尽可能调整其垂直度使其接近0.00先不留焊缝收缩量在安装和校正柱与柱之间的梁时,再把柱子撑开,留出接头焊接收缩量,这时柱子产生的内力,在焊接完成和焊缝收缩后也就消失3 安装钢梁时,钢柱垂直度一般会发生微量的变化,应采用两台经纬仪从互成 90两个方向对钢柱进行垂直度跟踪观测(见图 11.4.2.8-2)在梁端高强度螺栓紧固之前、螺栓紧固过程中及所有主梁高强度螺栓紧固后,均应进行测量钢柱垂直度测量当偏差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及时纠偏123 1钢柱安装轴线 2钢柱 3钢柱中心线图 11.4.2.8-2 钢柱垂直度测量示意图4 钢梁水平度校正钢梁安装就位后,若水平度超标,主要原因是柱子吊耳位置或螺孔位置有偏差可针对不同情况或割除耳板重焊或填平螺孔重新制孔11.4.2.9 底座灌浆在第一节框架安装、校正、螺栓紧固后,即应进行底层钢柱柱底灌浆,先在柱脚四周立模板,将基础上表面清洗干净,清除积水,然后用高强度度聚合砂浆从一侧自由灌入至密实(图 11.4.2.9),灌浆后,用湿麻袋覆盖养护。
50(最大)50(最小)23150(最大)4最小5150()1图 11.4.2.9 底层钢柱二次灌浆方法1-钢柱;2-无收缩水泥砂浆标高;3-12mm 厚钢垫板;4-模板;5-砂浆灌入11.5 成品保护11.5.1 钢结构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无积水钢构件应按种类、型号、安装顺序分区存放,钢构件底层垫木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相同型号的钢构件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以防止钢构件变形被压坏11.5.2 构件安装吊点和绑扎方法,应保证钢构件不产生变形,尽量不损伤涂层11.5.3 不得在已安装的构件上,随意开孔和切断任何杆件或割断已安好的永久螺栓,亦不得在构件上焊接设计以外的铁件11.6 安全、环保措施11.6.1 多、高层钢结构安装,多为高处和悬空作业,应特别注意操作安全,项目部要建立完备的安装防护体系、制度和防护措施11.6.2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扣好保险,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围护栏杆、安全网、扶手绳等)的部位从事作业;如遇恶劣气候(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11.6.3 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为钢爬梯、操作平台、扶手绳、安全网、挂吊篮、脚手架和工具棚等,并正确使用11.6.4 对洞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进行安全防护洞口的护身栏杆不得低于 1.2m,并作醒目标记,配有照明建筑物出入口设防护顶棚11.6.5 正式吊装构件前应先进行试吊,应将起吊物吊离地面 1015cm,停滞 510 分钟检查确认无误后,才正式起吊11.6.6 在吊装区域设有安全警戒线,专人守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11.6.7 其他安全、环保措施同本标准第 10.6 节的规定11.7 质量标准(等同采用 GB 50205-2001 第 11 章)11.7.1 基础和支承面I 主控项目11.7.1.1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地脚螺栓(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 11.7.1-1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实测表 11.7.1-1建筑物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mm)项 目允许偏差图例11.7.1.2 多层建筑以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 10.7.1-1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11.7.1.3 多层建筑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10.7.1-2 的规定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11.7.1.4 当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10.7.1-3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基础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4 处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一般项目11.7.1.5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10.7.1-4 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建筑物定位轴线L/20000,且不应大于 3.0LL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1.0基础上柱底标高2.0基准点地脚螺栓(锚栓)位移2.0检验方法:用钢尺现场实测11.7.2 安装与校正 主控项目11.7.2.1 钢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
检查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11.7.2.2 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1.7.2-1 的规定检查数量:标准柱全部检查;非标准柱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根检查方法:用全站仪或激光经纬仪和钢尺实测11.7.2.3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 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表 11.7.2-1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图例底层柱柱底轴线对定位轴线偏移3.0柱子定位轴线1.0单节柱的垂直度h/1000,且不应大于 10.0h检查方法:用钢尺及 0.3mm 和 0.8mm 厚塞尺现场实测11.7.2.4 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 10章表 10.7.2-1 中有关钢屋(托)架允许偏差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检查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11.7.2.5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7.2-2 的规定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查方法:对于整体垂直度,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也可根据各节柱的垂直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按产生的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一般项目11.7.2.6 钢结构表面应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沙等污垢表 11.7.2-2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图例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H/2500+10.0)且不应大于50.0H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L/1500,且不应大于 25.0L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1.7.2.7 钢柱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1.7.2.8 钢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 11.7.2-3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或节点数抽查 10%,其中柱和粱各不应少于 3 件,主粱与次粱连接点少于 3 个,支承压型金属板的钢梁长度不应少于 5m检验方法:用水准仪、钢尺和直尺检查表 11.7.2-3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图例检验方法上、下柱连接处的错口3.0用钢尺检查同一层柱的各柱顶高度差5.0用水准仪检查同一根梁两端顶面的高差l/1000,且不应大于 10.0用水准仪检查表 11.7.2-3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图例检验方法主梁与次梁表面的高差2.0用直尺和钢尺检查压型金属板在钢梁上相邻列的错位15.00用直尺和钢尺检查11.7.2.9 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1.7.2-4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标准柱列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4 列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水准仪和钢尺实测11.7.2.10 当钢构件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 10mm;表 11.7.2-4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mm)项 目允许偏差图例用相对标高控制安装(h+z+w)用设计标高控制安装H/1000,且不应大于 30.0-H/1000,且不应小于-30.0H注:1 h为节柱子长度的制造允许偏差 2 Z为节柱子长度受荷载后的压缩值 3 W为节柱子接头焊缝的收缩量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梁(或桁架)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 10mm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榀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现场实测11.7.2.11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钢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类似构件,其安装的允许偏差 应符合本标准表 10.7.2-4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吊车梁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榀检验方法:见表 10.7.2-411.7.2.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10.7.2-5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
检查方法:见表 10.7.2-511.7.2.13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钢平台、钢梯、栏杆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直梯GB 4053.1 和固定式钢斜梯GB 4053.2、固定式防护栏杆GB 4053.3 和固定式钢平台GB 4045.4 的规定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10.7.2-611.7.2.14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 10.7.2-7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类节点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检查方法:尺量检查11.8 质量验收11.8.1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检验批的划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明确1.8.2 检验批的验收应按本标准 3.0.15 要求进行11.8.3 钢结构安装检验批应在进场验收和焊接连接、紧固件连接、制作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11.8.4 检验批验收时,除检查本标准第 10.8.3 条相应施工记录外,还应检查以下施工记录:11.8.4.1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和侧向弯曲检测报告11.8.4.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平面弯曲检测报告。
11.8.4 当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无统一规定时,宜采用表 11.8.4”钢结构(多层及高层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8.4 表 11.8.4 钢结构(多层及高层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钢结构(多层及高层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依据标准分包单位负责人主控项目合格质量标准按本标准施工单位检验评定记录或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或结果备注1基础验收第 11.7.1.1 条第 11.7.1.2 条第 11.7.1.3 条第 11.7.1.4 条2构件验收第 11.7.2.1 条3钢柱安装精度第 11.7.2.2 条4顶紧接触面第 11.7.2.3 条5垂直度和侧弯曲第 11.7.2.4 条6主体结构尺寸第 11.7.2.5 条一般项目合格质量标准按本标准施工单位检验评定记录或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或结果备注1地脚螺栓精度第 11.7.1.5 条2标记第 11.7.2.7 条3构件安装精度 第 11.7.2.8 条 第 11.7.2.10 条4主体结构高度第 11.7.2.9 条5吊车梁安装精度第 11.7.2.11 条6檩条等安装精度第 11.7.2.12 条7平台等安装精度第 11.7.2.13 条8现场组对精度第 11.7.2.14 条9结构表面第 11.7.2.6 条施工单位检验评定结果 班组长:质检员:或专业工长: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