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隋唐五代法律制度,,,,第一节 隋朝法制概况,一、立法概况,(一)隋初立法指导思想,“帝王作法,沿革不同,取适于时,故有损益”,,隋文帝杨坚,,,一、立法概况,(一)隋初立法指导思想,,对法律进行改革,尤其是摈弃了各种残酷的死刑执行方法隋炀帝杨广,,,隋朝,,,,一、立法概况,(二)主要立法活动,※《开皇律》 ※《大业律》,隋炀帝龙舟,,,二、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一)《开皇律》的主要内容,第一,篇章体例定型化第二,封建五刑法定化第三,区分公罪与私罪第四,完善官僚贵族特权制度第五,确立“十恶”制度二、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二)《大业律》的主要内容,体例改为18篇删除“十恶”之名,但仍保留其中的八条内容并减轻对某些犯罪的处刑。
唐代疆域,,,,第二节 唐朝立法概况,一、礼法结合法律思想的成熟,(一)“德本刑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长孙无忌像,,,一、礼法结合法律思想的成熟,宽简、稳定、划一,“务在宽简,取便于时”,二,唐太宗李世民,,,二、主要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一)主要立法活动,1.《武德律》,2.《贞观律》,3.,《永徽律疏》,4.《开元律疏》,5.《唐六典》,“六典”—治、教、礼、政、刑、事,李渊像,,,《唐律疏议》,,,,(二)主要法律形式,律,是国家最主要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的基本法典令,是国家政权组织方面的制度规定,涉及范围较为广泛,格,是禁违止邪的官吏守则,带有行政法律的性质永格”,式,是国家各级行政组织活动的规则以及上下级之间公文程式的法律规定典,是行政法律的汇编,主要有《唐六典》唐律残片,,,,第三节 唐律的内容、特点与地位,一、唐律的基本结构,,12篇30卷502条第一篇《名例律》,,,6卷57条,具有统率全律的作用华表,,,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二篇《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宫廷保卫及防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大明宫麟德殿模型,,,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三篇《职制,,律》,3卷59条,,是关于国家机构,,编制、各级官吏,,管理及驿传方面,,的法律。
唐后行从,(,唐 张萱),,,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四篇《户婚律》,3卷46条,是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和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请期书,,,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五篇《厩库,,律》,1卷28条,,,是关于牲畜饲,,养、管理、使,,用及国家仓库,,管理方面的,,法律唐明皇调马图,,,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六篇《擅兴律》,1卷24条,是关于军事部署、军队调动及工程兴造方面的法律京城长安,,,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七篇《贼盗律》,4卷54条,是关于镇压颠覆国家政权、惩治侵犯人身及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第八篇《斗讼律》,4卷60条,是关于斗殴与告诉方面的法律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九篇《诈伪律》,1卷27条,是关于惩治伪造、诈骗性犯罪方面的法律第十篇《杂律》,2卷62条主要将难以列入其他各篇的法律集于此篇,涉及内容十分广泛一、唐律的基本结构,第十一篇《捕亡律》,1卷18条,是关于缉捕和处罚逃亡兵丁、罪犯、奴婢等方面的法律第十二篇《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囚禁罪犯、取证、审讯、判决及法官责任等诉讼方面的法律唐律,总则,(1),分则,(2-10),程序法,(11-12),,,,二、刑事法律内容,(一)五刑制度,笞,:十至五十,杖,:六十至一百,徒,:一年至三年,流,刑:二千里至,三千里三等,指定地点服一年劳役,死,刑:分为绞、斩两等,加役流,唐朝武士彩俑,,,五刑,笞,:10、20、30、40、50,,杖,:60、70、80、90、100,,徒,:1年,、1.5年、2年、2.5年、3年,,流,:2000里、2500里、3000里,,死,:绞、斩,,,二、刑事法律内容,(二)刑法适用制度,1.区分公罪与私罪,2,.维护官僚贵族法律特权,3,.老幼废疾减免刑罚,4.自首减免刑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维护官僚贵族法律特权,八议: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请:适用对象的规格低于议。
减:适用对象的规格低于请赎:应议、请、减者及九品以上官,应减者的祖父母、父母、妻、子孙官当:“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刑事,责任,完全的,刑事责任,相对的,刑事责任,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者,,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犯反,逆、杀人罪应处死刑,的,上请;盗窃及,伤人者,收赎;,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犯死罪不加刑,年满十五以上,至七十以下,,身体无残疾者,,,,(二)刑法适用制度,5.同居相隐不为罪,,6.共犯区分首从,,家庭成员构成的共同犯罪中,以家长为首犯;,,在职官共同犯罪中,以主管长官为首犯二)刑法适用制度,7.数罪并罚重罪吸收轻罪,“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则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二)刑法适用制度,8.累犯加重,,累计前后所犯罪行,合并执行数罪并罚对连续三次以上犯盗罪,处罚更为加重二)刑法适用制度,9.断罪无正条实行类推,“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10.化外人案件的处理,“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三)主要罪名,1.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北齐律》“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2.危害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罪,首先,唐律依据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和具体行为,将杀人罪分为六种情况,称为“六杀”:谋杀、故杀、斗杀、戏杀、误杀、过失杀2.危害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罪,其次,唐律规定有伤害罪,大都因斗殴行为所致保辜制度——是确定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同被伤害人的伤亡结果有无因果关系的一种制度2.危害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罪,第三,唐律还禁止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唐大明宫含元殿复原图,,,3.侵犯官私财产罪,“六赃”——,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主管某一事项的官员私下接受所部吏民的财物3.侵犯官私财产罪,“六赃”,4.强盗罪,是指“以威若力而取其财”,即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5.窃盗罪,是指“潜形隐面而取”,即秘密占有不属于自己的官私财物。
6.坐赃罪,是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4.渎职罪,主体——国家各级官吏首先,严格定员定编,禁止各级国家机关随意增加机构或员额置官过限”或“不应置而置”罪,,,4.渎职罪,其次,要求官吏必须勤政限满不赴”罪,第三,,官吏不得滥用职权或失职魏征,,,第三,官吏不得滥用职权或失职,(1)凡应奏请皇帝裁决的事必须奏请,不须奏请的不能擅自奏请应奏而不奏,不应奏而奏”,(2)必须严守国家机密漏泄大事应密”罪,(3)严格限制兵权“诸擅发兵”,(4)兴造工程必须上报,批准后才能施工,以免劳民伤财三、民事法律内容,(一)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保护,,第一,严禁盗耕种公私田第二,禁止妄认公私田第三,禁止在官侵夺私田三、民事法律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大宗买卖须订立“市券”,赵怀满租田契,,,(三)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关于,婚姻的成立,关于,婚龄,婚姻的,解除,婚书,,,关于婚姻的成立,(1)确认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2)以婚书和聘财为婚姻成立的要件,(3)实行“同姓不婚”原则聘书,,,关于婚龄,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玄宗时改为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实行早婚婚姻的解除,“七出”、“三不去”,“七出”的排列顺序有所改变:无子、淫泆、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义绝”,“和离”,,,三、民事法律内容,(四)家庭制度,(五)继承制度,对宗祧,tiāo,、爵位等身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财产继承,仍实行诸子平分制四、经济法律内容,(一)土地制度:均田制,,土地所有制,国家所有,私人所有,口分田,职分田,公廨田,占田过限,,,(二)赋税制度,租庸调法:,租是田赋;,调是按户征收的人口税;,庸是按人丁摊派的徭役唐朝中期以后——两税法三)工商贸易制度,对工商业的管理,,对兴造的管理,,对商业贸易的管理,,对同周边少数,,民族及外国,,贸易的管理,三彩罐,,,五、行政法律内容,(一)国家行政体制,,1.中央行政体制,,三省,六部制,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吏,户,工,刑,礼,兵,,,(一)国家行政体制,2.地方行政体制,长安——京兆府:京兆尹,地方——州、县两级州:刺史,县:县令,唐玄宗封禅泰山玉册文,,,(二)官吏管理制度,1.官吏的选拔与任用,科举考试:,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个等级武举考试,门荫制度,彩绘釉陶武官俑,,,(二)官吏管理制度,2.官吏的考核与奖惩,德,是道德高尚,清,是清正廉洁,公,是公正公平,勤,是勤劳尽职,“二十七最”,姚崇像,,,(二)官吏管理制度,2.官吏的考核与奖惩,奖励——加禄、晋级。
惩罚——夺禄、降级3.官吏的休假与致仕,,,(三)行政监察制度,1.台官制度与职责,,,御史台,台院,殿院,察院,唐玄宗《纪泰山铭》刻石,,,(三)行政监察制度,2.谏官制度与职责,,谏官,包括左右谏议大夫、左右拾遗、左右补阙等《礼宾图》,,,六、唐律的特点、地位与影响,(一)唐律的特点,第一,礼法高度融合,“一准乎礼”,第二,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第三,用刑持平第四,语言精练明确,立法技术高超二)唐律的地位与影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中华法系”,朝鲜:,《高丽律》,日本:,《大宝律令》,日本奈良唐招提寺,,,第四节 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体系,(一)中央司法机关,录囚,“三司推事”,“三司使”,,皇帝,大理寺,刑部,御史台,,,,《资治通鉴》,辛末,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之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二)地方司法机关,行政权与司法权合一,欧阳询书法,,,二、诉讼审判制度,(一)起诉,举劾,告诉,直诉制度:,“邀车驾”,“登闻鼓”,白瓷灯,,,(二)审判,第一,严格限制用刑第二,实行法官回避制度。
第三,法官须依诉状问案第四,严格依律令格式定罪第五,判决结果必须宣读三)上诉及复审,禁止越诉,,进一步完善了逐级复审制度,,,(四)死刑复奏制度,三复奏,五复奏,唐太宗李世民,,,(五)刑罚执行程序,秋冬行刑,“断屠月”、“禁杀日”,五品以上官员的死刑,往往赐其自尽孕妇犯死罪,须待分娩后百天才能行刑三、监狱制度,中央——大理寺狱京师长安—京兆狱东京洛阳—河南狱等级制管理武则天,,,,述圣纪碑,无字碑,则天皇后挽歌,,崔融,前殿临朝罢 长陵合葬归 山川不可望 文物尽成非阴月霾中道轩星落太微空余天子孝松上景云飞,,,,,思考题:,1.隋《开皇律》继承发展汉魏两晋南北朝立法成就的主要表现2.唐初立法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唐朝立法与司法的影响3.为什么说《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试述其篇章结构4.为什么说唐律“优礼臣下,可谓无微不至矣”?,5.唐律对“共同犯罪”、“自首”、“断罪无正条”、“化外人有犯”的处理原则6.唐朝婚姻制度的主要变化7.唐朝行政法律的主要特点8.唐律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9.唐朝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 BY FAITH I BY FAITH,内容总结,第七章 隋唐五代法律制度。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格是禁违止邪的官吏守则,带有行政法律的性质式是国家各级行政组织活动的规则以及上下级之间公文程式的法律规定第二篇《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宫廷保卫及防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第六篇《擅兴律》,1卷24条,是关于军事部署、军队调动及工程兴造方面的法律第七篇《贼盗律》,4卷54条,是关于镇压颠覆国家政权、惩治侵犯人身及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第八篇《斗讼律》,4卷60条,是关于斗殴与告诉方面的法律第九篇《诈伪律》,1卷27条,是关于惩治伪造、诈骗性犯罪方面的法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次,唐律规定有伤害罪,大都因斗殴行为所致六赃”——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6.坐赃罪是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主体——国家各级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