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律史,导言,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01年3月,*,中国法律史*,1,*,始皇求仙,荆柯刺秦王,法家的富国强兵,法家的农战,奖励耕织,始皇帝,秦统一六国图,秦一统郡县图,六国文字,焚书坑儒,焚书坑儒与统一文字,始皇营造宫室,统一货币,秦代集权制度,商鞅方升与椭量,秦权,睡虎地秦墓一,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主要内容,在秦墓竹简出土以前,研究秦朝法律制度的文献文物资料极少1975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一批秦代墓葬中出土了1000余支竹简,共有4万余字,其中绝大局部属于法律方面的内容这批珍贵资料的发现,有力地推动了对秦朝法制的研究经过专家的整理,秦墓竹简中与法律密切相关的内容被分别归纳为?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假设干局部这些法律文件大致可分为法律条文、法律解释和有关诉讼规那么等三类根据综合分析,可以断定在这批法律文件中至少包括了从商鞅变法到秦始皇三十年这段时间内秦政权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在实际上,这个时期正是秦法制开展的顶峰期,秦朝法制的风格、特点在此时已经形成睡虎地秦墓二,睡虎地秦墓竹简,秦代法律制度,秦代虎符与诏版,秦法制特征,经过法家思想的长期熏陶,秦朝形成了一系列极为显著的法制特征。
第一,法自君出,君主独断秦始皇吞并六国、全国统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建立了一个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权与这种政治体制相适应,秦始皇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等权力都集中到皇帝手中,形成了“天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局面为稳固这种体制,秦始皇还公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令第二,以法为本,严刑峻罚法治和“重刑是法家学派的根本主张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进一步将这两项原那么作为治国的根本策略加以推行,并走向极端秦朝的法律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治安、商业、货币、手工业、自然资源保护等许多领域,所谓“治道运行,皆有法式第三,统一法律法令,注重法律宣传在将法律令向全国推行的同时,鼓励臣民学法知法,规定作为国家官吏必须“明习法令,民众学习法律那么“以吏为师使国家法律得到更广、更深的贯彻执行秦法律形式,1律是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系统性的法律文件自商鞅“改法为律后,“律一直是秦最主要法律形式,主要法律标准都以律相称,由中央王朝颁行,如?田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军爵律?等等2“制与“诏这是秦朝皇帝命令的名称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发布一系列法令,建立皇帝制度规定皇帝自称“朕,皇帝的印信称“玺,皇帝口头命令称“制、书面命令称“诏等。
此后,以“制和“诏为名的皇帝命令,成为封建时代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标准是关于劳动定额等确定额度的法规是关于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法规是关于某些专门工作程序、原那么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6法律答问是秦朝官吏在答复民众法律问题时对现行法律法令的阐释和补充国家官吏有向民众解释法律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官吏的法律解释即法律答问,同正式的法律法令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7廷行事是秦朝用来比照判案的成例琅琊刻石与诏版,两诏版,秦刑罚种类,从秦墓竹简及其他文献资料看,秦朝施用的刑罚方法大致有6大类30余种秦的死刑,1绞刑枭首性是割下罪人的首级并高悬示众的刑罚腰斩是将罪人拦腰斩段的酷刑是将罪人支解分尸的酷刑戮刑是既剥夺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罚秦朝的戮刑有两种方式,一是先戮后杀,一是先杀后戮,即戮尸弃市是在闹市之中将罪人当众处死的刑罚族刑也称夷三族,即将罪人三族以内的亲属全部一同处死的酷刑据史籍记载,族刑始于秦文公十三年,以后一直作为最严酷的刑罚使用,一般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关于三族的范围,有两种解释一种包括父族、母族和妻族,范围相当大一种包括父母、妻子、兄弟9具五刑具五刑是对应处族刑的主犯同时施以黥刑、劓刑、斩趾等肉刑后再处死的酷刑。
汉书刑法志?记载说:“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此外,有关文献史籍还记载秦朝曾使用镬烹、凿顶、抽肋、剖腹等残酷的死刑方法绞刑图,秦的流刑,流刑是将犯罪人流放到遥远、穷困地区的刑罚在商周时期,中国已经有使用流刑的记载秦朝的流刑主要有三种:,1迁是将犯罪人迁到遥远地区的刑罚,多是迁往新占领、新开拓的地区或是蛮荒之地有时将犯罪人全家迁往某地是将犯罪人罚往戍边的刑罚有时那么作为赦免重刑的替代方式主要针对原籍不属秦人者使用,即将罪人驱逐出境秦财产刑,秦朝的财产刑主要是赀刑赀即是罚,具体有赀甲、赀盾、赀布等,有时也出现赀徭役的例子大体上说,秦朝的赀刑多适用于较轻微的犯罪,或作为对某些特殊身份者的优待除赀刑外,秦朝也使用赎刑制度秦朝的徒刑,徒刑在商周时期就已经出现,到秦朝时使用更加广泛成为秦朝刑罚体系中的主体刑种之一从秦墓竹简及其他文献资料看,秦朝的徒刑主要有:,1城旦舂是强迫罪人从事修筑长城、舂米一类重苦役的刑罚男子旦起筑城,女子早起舂米,故谓之城旦舂城旦舂是秦朝徒刑中最重的一级2鬼薪白粲是次城旦舂一级的徒刑,即强制罪人从事砍柴祭鬼、择米一类苦役的刑罚。
其中男为鬼薪,女为白粲3隶臣妾是强制罪人服各种官府杂役的刑罚男为隶臣,女为隶妾是强制犯罪人从事“伺察盗寇之类劳役的刑罚其中,男作司寇,女作如司寇是轻于司寇的一种劳役刑,性质与司寇根本相同候刑可以与耐刑等较轻的身体刑结合使用秦身体刑,身体刑是指损害受刑人身体器官或使受刑人承受肉体痛苦的刑罚,包括残害肢体器官的肉刑和施加痛苦的笞杖刑秦的身体刑主要有:,1黥刑即夏、商、周时代的墨刑3斩左趾是砍去罪人左脚的刑罚,源于夏、商、周时代的剕刑髡刑是剃去罪人头发鬓毛的刑罚古代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故剃去头发也是对身体的一种损害,而且还带有耻辱刑的含义剃去鬓须保存头发谓之“耐耐刑程度轻于髡刑笞刑是杖击罪人身体的刑罚值得注意的是,秦的身体刑往往与劳役刑结合使用,特别是髡刑与耐刑一般都配以徒刑在秦墓竹简中经常有“黥为城旦、“劓为城旦、“耐为鬼薪的记载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秦朝的刑罚的严酷秦身份刑,身份刑是剥夺犯罪人某些政治权利或是降低其社会地位的刑罚秦王朝在打破旧宗法等级制度后,建立了一套新的社会等级秩序秦朝刑罚体系中,也包含维护这种等级秩序的身份刑制度1,夺爵,夺爵是剥夺犯罪人原有爵位的刑罚此刑在商鞅变法时就已存在,一般是针对有爵位的高级官员使用,有时也作为一种附加刑与其他刑罚并科。
2,废,是指终生剥夺犯罪人担任国家官吏资格3,收,即收孥,将犯罪人妻子儿女一起没收为官奴婢是一种剥夺犯罪人自由民身份的刑罚4,籍门,籍门是剥夺犯罪人全家及后代子孙政治权利的刑罚被处籍门以后,其家族即沦为贱民,永远是官府的奴仆秦司法机关,秦王朝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在这种政治体制之下,皇帝包揽立法、司法、行政、军事等各方面的国家最高权利因此,国家的最高司法审判权也无疑操纵在皇帝手中在皇帝之下,中央和地方都有专职或兼职的司法官吏,处理各种具体的法律事务1.廷尉在中央,廷尉是皇帝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是中央“九卿之一,负责全国法律、司法事务作为最高法律官员,廷尉在秦朝法律工作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2.郡、县在地方,郡、县、乡、亭各级行政机关都设有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司法官员,处理本地区的司法事务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在秦朝,诉讼的提起大致有两种方式,即自诉和官纠自诉是指被害人自行向官府控诉犯罪官纠那么是国家各机关、各级地方官府主动追捕犯罪并进行审判在秦朝各级官吏都有执行法律、追诉犯罪的职责,民众亦有告奸的义务,因此无论是自诉、告奸还是官府自行追捕犯罪人,都可以提起诉讼程序,审讯并处分犯罪者值得注意的是,秦朝根据告诉权的不同,把犯罪分为“公室告犯罪和“非公室告犯罪两类。
所谓“公室告,是指“贼杀伤、盗他人等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犯罪对于此类犯罪,任何人都有权利而且有义务向官府揭发所谓“非公室告,那么是指“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女及奴妾等家庭内部的侵害行为但凡“非公室告犯罪,受害者本人无权提出控告,即使告到官府,官府也不应受理强行告,告者罪审判制度,依据秦墓竹简?封诊式?中的大量案例分析,秦朝审理案件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和相对完善的制度1现场勘察和检验封诊式?中“穴盗、“经死、“贼死和“出子等案例详细记述了官府对入户盗窃、自缢死亡、他杀死亡、女子流产死亡等死亡案件进行现场勘验的经过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秦朝在诉讼过程中注重收集证据、询问证人,并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验在“有罪推定原那么下,为审结案件而对犯罪人实施拷讯是符合法律的程序按照秦朝法律的规定,讯问人犯应先以言辞为主,反复讯问假设不用拷讯而能审得实情,那么是“上策假设再三审讯而仍不得实情,才可以动用刑讯取得口供是记录司法活动的文书,包括案情、犯人供词、证人证词以及拷讯等文字记载秦朝法律规定各种审判案件都应该有这种爰书指要求重审案件称为“乞鞫乞鞫可由被告自己提出,也可由他人代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