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规划方案设计合同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由乙方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2」项目名称: 2. 2项目地点: 2. 3项目规模: 2. 4设计阶段: 2. 5设计范围及内容: 2. 6设计费: 序号设计项目用地面积(ma)设计单价 (元/m?)总价(元)备注本合同设计费按上表所列设计项目,采用分项总价(含税)包干 实际设计费用按乙方实际完成的设计项目分别结算,上表暂定面积及 甲方实际委托设计的面积误差在±5%以内的,均不调整该分项设计项 目的设计费总价,如误差超过±5%时,按表中单价按实结算该分项设 计项目的设计费各分项设计费包括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设 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所需 的加班工作、设计技术人员到本工程现场参加设计成果交底会议的交 通费、餐费及正常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完成 合同约定的正常设计工作,各分项设计费不得调整。
当设计完成并经 甲方批准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做出修改或需要重新设计的,当修改 量不超过30%的,修改费用己含在包干价内,不另增设计费用,修改 量超过30%的,超出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另外支付修改费用另外,甲 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变更上表中部分设计项目,设计费用按实 际完成设计项目进行相应增减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设计费用作为付款 依据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本项目立项的政府批复文件,设计任务委托书1发包人应2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1在正式设3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图和地形图2计开始前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勘)2提齐上述 资料5有关管线坐标、标高等其他基础资料13/13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第四条乙方的服务内容及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 件:4.1常规服务4. 1.1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的合理要求,履行乙方职责,设计成 果需要符合现有国家、河北省及项目所在市规划之规范及要求以及甲 方的设计验收标准(详见附件《设计委托书》)4. 1. 2乙方在每阶段明确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和指示后方可进行该 阶段工作或下一阶段的工作;4. 1. 3对已批准的设计,乙方只可按甲方书面意见才可修改;4. 1. 4及甲方紧密配合,按及甲方商定的时间表完成各阶段之设 计工作;4. 1. 5及甲方另行发包的第三方合作一方(以下简称“他方一方” 即具有国内相应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规划报建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 单位)紧密配合,协助其完成报建报批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4. 2设计阶段第一阶段:规划方案设计主动咨询甲方有关本工程市场定位情况,明确项目参数、甲方目 标、开发理念、分期开发原则及其他要求,制定设计工作计划、设计 成果提交日期等;分析和评估现场环境,并预测其对设计的影响制 备解说图册,提供总平面规划概念图及各种分析图、典型住宅单体平 面草图、技术经济指标及概念设计报告在概念规划阶段,乙方须提供两个规划方案,一个主选方案和一 个比较方案,乙方提供概念设计讲解(不少于两次),然后按照甲方 的意见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做出相应的修改在设计方案获相关政府部门及甲方的书面批准后,乙方才进行下#/13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一步设计工作设计成果:(1)初步规划概念方案阶段:项目策划及概念性规划方案规划文本、说明书(一式岂份,色彩 彩色,大小壁)及相关图纸如下:a.概念方案(包括彩图和蓝图各一份)b.用地现状分析概念图c.规划总平面方案d.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和概念设计说明e.环境及绿化分析概念图f.组团分期分区开发规划概念图g.道路及交通规划概念图h.主要节点设计意向图1 .部分建筑单体设计意向图J.总体空间设计意向效果图k.总体景观设计意向效果图1 .坡度利用分析图m.用地剖面分析图n.工作模型(1:1000)1-n仅适用于山地设计。
2)最终规划概念阶段:a.修改后之总平面彩图(A1大图)、蓝图b.修改后之A3方案本,包括总平面、单体平面及指标说明c.上述“初步规划概念方案阶段”其它设计成果的修正本以上成果提交予甲方后,需待甲方签署本阶段设计认可函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之工作,如甲方未在21天内签认或提出异议(自签收 上述设计成果翌日起计),亦代表甲方己同意上述设计内容第二阶段:规划报批阶段按照甲方同意之总体概念规划方案,乙方将协助甲方向当地审批 部门进行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介绍,协助甲方完成总体规划的报建工作; 该阶段乙方将按照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提出能够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的相应规划设计文件,配合并协助他方进行规划报建设计及办理报批 手续,并根据规划局意见作相应的修改设计成果:a. 1:500总平而蓝图和规划说明书一式三份b. 地形图三份c. 道路规划图、绿化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管线平衡图各一 式三份d. 总平面彩图三份e. 其它配合他方一方提供满足当地规划部门关于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审要求的图纸和资料本项目的规划报建报批如未能通过当地规划部门批复而需修改 的,乙方应及时配合他方一方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当地规划部门批复 同意。
4. 3经甲方通过的方案,并不代表全部细节均己认可,甲方有权 对设计细节提出质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4. 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按4. 2条要求提供,同 时提供设计成果电子文件光碟2张(电子文件及图纸同时提交)4. 5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按附件双方确认的《设计进度》另行约定第五条 本合同的设计费(含税)按设计项目分项总价包干计算, 数量按实际完成设计项目结算,各分项设计项目设计费(含税)包干 总价详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总设计费用(含税)暂定:元 (单位:人民币,下同)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支付设计费比例%付费条件(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支付设计费的20% 作为定金本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支付设计费的25%乙方提交初步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全部 文件并经甲方审核并签署本阶段设计认可 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支付设计费的35%乙方提交深化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全 部文件并经甲方审核并签署本阶段设计认 可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费支付设计费的20%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成果在政府相应部 门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说明:1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作为设计费。
2 .设计工作分别分区进行,上表设计费的支付按分期分区设计费用的比例分别支付3 .乙方在甲方支付以上款项前五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等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顺延付款且扣除税金后支付第六条 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 1.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 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 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 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严重 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当修改 量超过20%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 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经甲方核定的乙方所耗工作量和合同约定 的设计收费标准向乙方增付设计费6. 1.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 如果乙方能够做到应尽力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根据经甲方核定的乙方 因此多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适当赶工费6. 1.4甲方应为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 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6. 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 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 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无关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 目6. 2乙方责任:6.2.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 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 并对其负责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出席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工 作汇报6. 2.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的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和有关技术规范、行政和经济法规, 应以最新或更高的标准为准6. 2.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 2.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 甲方交付资料、文件及设计成果每阶段须交付的资料、文件及设计 成果得到甲方书而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阶段工作需经过政府相关部门 验收的,在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进行下一步工作未经甲方确 认,乙方擅自进行下阶段工作造成该阶段设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 此产生的费用及逾期风险由乙方承担6. 2.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 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内容设计材料及文 件按审核部门和甲方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内进行修改,直至合格,甲方 不需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 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 2.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 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有权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直接 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求偿6. 2.7乙方应指派具有专业设计资格的乙方员组成设计团队位 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设计服务,并指定本项目的总设计师(设 计团队名单及简介详见附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总设计师和主要乙方员,如需更换,应及甲方协商,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保证更换人员的资质不低于原乙方员,由 此产生的费用及逾期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乙方9/13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 不得更换上述乙方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逾期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 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6. 2. 8乙方应当确保其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不存 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等)纠纷或争议否则,乙 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项下甲方支付全部设 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财产权利 均归属于甲方乙方除依法保留备份存档外,不得再留存任何副本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设计成果应用于其他项目,否则,乙方 除停止侵害外,每次应当向甲方支付【11万元的违约金,并据实赔 偿甲方损失甲方同意在不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及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 提下,乙方将该知识产权运用在乙方的市场宣传、学术讨论及参加相 关奖项评选,但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 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 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己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和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收费标 准向乙方支付设计费7.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非 乙方的原因,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 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8. 3乙方应在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对设计资料及文 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损失,13 / 13乙方除负责自付费用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 费,己收取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退回,并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 支付赔偿金,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9.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 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 二,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乙方 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退还甲方己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并将己完成工作成果交予甲方甲 方因乙方逾期履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 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10.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由于乙方的 原因最终未能通过规委会审查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向其支付尾款;并应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 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退还甲方己支付的其他全部 费用,并将已完成工作成果交予甲方甲方因乙方逾期履行产生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赔偿,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11. 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 金。
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全部 或部分交由第三方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 7. 4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其他8.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及解决有关问题 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8.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 用8.3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决8.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北京市西城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要份,乙方建份8.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 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 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及木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邮政编码:电 话:日期: 年 月 日设计人名称:广州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T48号南方证券大厦2901邮政编码:510620电 话: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东城支行名雅支行银行帐号:3602 2015 0910 0135 764日期: 年 月 日。